关于吉林省明亮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舒兰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吉林省明亮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舒兰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 (略) 分局
关于吉林省明亮新型 (略) 舒兰分公司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8日我局拟对吉林省明亮新型 (略) 舒兰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1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 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吉林省明亮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 (略) 建设项目 | (略) 天德乡农富村 | 吉林省明亮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 (略) | 吉林省洪实 (略) | 建设内容新建3个水泥筒仓及1个粉煤灰筒仓,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商品混凝土*立方米(约*吨)。本项目总投资约为 1200 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投料、搅拌等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粉尘工序进行有效封闭、收集、除尘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限值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堆场设置不低于物料堆高的防风围挡,并采用顶 (略) 覆盖;采取密闭式皮带输送机、洒水抑尘等有效无组织废气防控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于楼顶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表2中小型食堂排放标准。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集中收集运营期设备清洗废水排入防渗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降尘;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卖作农肥。沉淀池等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四)严格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设置集中隔声控制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中2类区、4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沉淀池废渣、混凝土残渣集中收集,外卖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餐厨垃圾及废油脂集中收集,送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略) 生态 (略) 分局
关于吉林省明亮新型 (略) 舒兰分公司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8日我局拟对吉林省明亮新型 (略) 舒兰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1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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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林省明亮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 (略) 建设项目 | (略) 天德乡农富村 | 吉林省明亮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 (略) | 吉林省洪实 (略) | 建设内容新建3个水泥筒仓及1个粉煤灰筒仓,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商品混凝土*立方米(约*吨)。本项目总投资约为 1200 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投料、搅拌等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粉尘工序进行有效封闭、收集、除尘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限值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堆场设置不低于物料堆高的防风围挡,并采用顶 (略) 覆盖;采取密闭式皮带输送机、洒水抑尘等有效无组织废气防控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于楼顶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表2中小型食堂排放标准。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集中收集运营期设备清洗废水排入防渗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降尘;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卖作农肥。沉淀池等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四)严格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设置集中隔声控制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中2类区、4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沉淀池废渣、混凝土残渣集中收集,外卖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餐厨垃圾及废油脂集中收集,送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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