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吉旺供热有限公司锅炉房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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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吉旺供热有限公司锅炉房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 (略) 锅炉房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

传 真:0438-*

通讯地址:长 (略) (略) 生态环境局长岭县分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 (略) 锅炉房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略) 长岭县长 (略) 88号

长 (略)

吉林省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m2,在现有厂区内建设1台130t/h燃煤热水锅炉及配套的除尘、脱硫、脱硝措施,同时对现有80t/h燃煤热水锅炉除尘、脱硫、脱硝措施进行升级改造,现有80t/h燃煤锅炉作为30t/h锅炉处于事故维修状态时备用炉,供热能力由*m2增加至*m2。项目厂区东侧为西关北街,隔路为农田;厂界南侧10m为居民区;厂界西侧4m为居民区,厂区北侧紧邻长岭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现已废弃,隔长岭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90m处为居民区。

⑴废水

本项目职工不新增,无新增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脱硫系统排水和脱硝系统排水,排水全部用于锅炉房灰渣调湿降尘处理,不外排。

⑵废气

本项目燃煤热水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采用“SNCR+SCR联合法脱硝工艺+布袋除尘+氧化钙法脱硫工艺”工艺进行脱硝、除尘、脱硫,汞及其化合物采取协同控制的治理措施,处理后的锅炉烟气通过1根66m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中对燃煤锅炉超低排放限值的要求,其中汞及其化合物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⑶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如锅炉鼓、引风机及各类水泵等,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措施,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对设备加装减振垫、隔声罩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在封闭的隔声间,安装隔声门窗等。风机进口安装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水泵进、出口采用减振软接头;运输车辆配备低音喇叭,在厂区门前做到不鸣或少鸣笛;合理布局,加高厂界周围墙体,加强绿化,厂界四周昼间和夜间噪声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炉渣、除尘灰、废硫酸钙暂存于封闭式灰渣场内,作为建筑材料外卖,及时清运,不在厂区内进行长时间储存;原辅材料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催化剂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 (略) 锅炉房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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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长 (略) (略) 生态环境局长岭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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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 (略) 锅炉房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略) 长岭县长 (略) 88号

长 (略)

吉林省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m2,在现有厂区内建设1台130t/h燃煤热水锅炉及配套的除尘、脱硫、脱硝措施,同时对现有80t/h燃煤热水锅炉除尘、脱硫、脱硝措施进行升级改造,现有80t/h燃煤锅炉作为30t/h锅炉处于事故维修状态时备用炉,供热能力由*m2增加至*m2。项目厂区东侧为西关北街,隔路为农田;厂界南侧10m为居民区;厂界西侧4m为居民区,厂区北侧紧邻长岭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现已废弃,隔长岭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90m处为居民区。

⑴废水

本项目职工不新增,无新增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脱硫系统排水和脱硝系统排水,排水全部用于锅炉房灰渣调湿降尘处理,不外排。

⑵废气

本项目燃煤热水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采用“SNCR+SCR联合法脱硝工艺+布袋除尘+氧化钙法脱硫工艺”工艺进行脱硝、除尘、脱硫,汞及其化合物采取协同控制的治理措施,处理后的锅炉烟气通过1根66m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中对燃煤锅炉超低排放限值的要求,其中汞及其化合物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⑶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如锅炉鼓、引风机及各类水泵等,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措施,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对设备加装减振垫、隔声罩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在封闭的隔声间,安装隔声门窗等。风机进口安装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水泵进、出口采用减振软接头;运输车辆配备低音喇叭,在厂区门前做到不鸣或少鸣笛;合理布局,加高厂界周围墙体,加强绿化,厂界四周昼间和夜间噪声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炉渣、除尘灰、废硫酸钙暂存于封闭式灰渣场内,作为建筑材料外卖,及时清运,不在厂区内进行长时间储存;原辅材料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催化剂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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