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兰科铸造废砂再生循环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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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兰科铸造废砂再生循环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4年3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阳兰科铸造废砂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79-* 通讯地址: (略) 涧 (略) 53号涧西区综合办公楼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洛阳兰科铸造废砂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略) 涧 (略) 154号(一拖(洛阳) (略) 内)

洛阳兰科 (略)

河南 (略)

本项 (略) 涧 (略) 154号洛(一拖(洛阳) (略) 内),本项目西侧 (略) ,北侧为洛阳热电厂,东侧紧邻厂区空地,南侧为一拖(洛阳)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1条湿法再生线,依托现有废砂前处理生产线(卸砂—筛分—磁选—筛分—磁选—脱模),新增输送、研磨设备,建设1条废砂研磨再生线,项目建设完成后铸造废砂再生生产线维持4条不变,年处理铸造废砂7.*吨生产规模不变。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2.*元。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卸料、筛分、磁选废气经设置集气罩收集后与破碎脱模、废砂罐废气经设置密闭集气管收集后统一进入一套旋风除尘+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产品罐废气经设置密闭集气管收集后进入一套旋风除尘+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研磨废气设置经密闭集气管收集进入一套旋风除尘+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浓度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废砂再生:颗粒物3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同时满足《 (略) 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洛市环[2021]47号)(涉颗粒物排放工序排放限值PM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厂区现有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 (略) (略) 排入涧西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对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砂料收集后暂存车间内废砂暂存区;铁质废料、除尘灰经吨包袋收集后暂存车间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废包装袋暂存车间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关于2024年3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阳兰科铸造废砂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79-* 通讯地址: (略) 涧 (略) 53号涧西区综合办公楼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洛阳兰科铸造废砂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略) 涧 (略) 154号(一拖(洛阳) (略) 内)

洛阳兰科 (略)

河南 (略)

本项 (略) 涧 (略) 154号洛(一拖(洛阳) (略) 内),本项目西侧 (略) ,北侧为洛阳热电厂,东侧紧邻厂区空地,南侧为一拖(洛阳)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1条湿法再生线,依托现有废砂前处理生产线(卸砂—筛分—磁选—筛分—磁选—脱模),新增输送、研磨设备,建设1条废砂研磨再生线,项目建设完成后铸造废砂再生生产线维持4条不变,年处理铸造废砂7.*吨生产规模不变。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2.*元。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卸料、筛分、磁选废气经设置集气罩收集后与破碎脱模、废砂罐废气经设置密闭集气管收集后统一进入一套旋风除尘+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产品罐废气经设置密闭集气管收集后进入一套旋风除尘+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研磨废气设置经密闭集气管收集进入一套旋风除尘+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浓度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废砂再生:颗粒物3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同时满足《 (略) 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洛市环[2021]47号)(涉颗粒物排放工序排放限值PM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厂区现有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 (略) (略) 排入涧西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对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砂料收集后暂存车间内废砂暂存区;铁质废料、除尘灰经吨包袋收集后暂存车间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废包装袋暂存车间内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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