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众盈鞋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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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众盈鞋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我局已受理由 (略) 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 (略) 新建厂房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略)

2、项目位置:潘岙河

3、工程内容:本工程需破除河道驳坎(宽1m,高0.6m)后,接出直径400mm的雨水管;施工期间需在河道搭钢管支架并铺设模板(长3m,宽1m)。

4、占用水域面积:①雨水管道仅占用河道管理范围未占用水域;②钢管及模板占用水域面积3㎡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施工临时开挖潘岙河边驳坎,在施工过程中,对上下游进行观测,施工中进行河道疏浚,以满足河道行洪排涝。同时,施工结束时将该段河道进行清淤处理,以增大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出口管道接好后,管两侧用条石及砂浆砌筑,压顶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恢复原样。

6、占用水域时间:①雨水管道永久占用河道管理范围;②钢管及模板占用水域时间为自审批之日3天。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

邮编:*

联系地址:鹿 (略) 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8日



我局已受理由 (略) 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 (略) 新建厂房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略)

2、项目位置:潘岙河

3、工程内容:本工程需破除河道驳坎(宽1m,高0.6m)后,接出直径400mm的雨水管;施工期间需在河道搭钢管支架并铺设模板(长3m,宽1m)。

4、占用水域面积:①雨水管道仅占用河道管理范围未占用水域;②钢管及模板占用水域面积3㎡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施工临时开挖潘岙河边驳坎,在施工过程中,对上下游进行观测,施工中进行河道疏浚,以满足河道行洪排涝。同时,施工结束时将该段河道进行清淤处理,以增大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出口管道接好后,管两侧用条石及砂浆砌筑,压顶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恢复原样。

6、占用水域时间:①雨水管道永久占用河道管理范围;②钢管及模板占用水域时间为自审批之日3天。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

邮编:*

联系地址:鹿 (略) 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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