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年3月18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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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年3月18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318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内蒙古 (略) 年产*吨高纯多晶硅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内蒙古 (略) 现有厂区

建设单位:内蒙古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中昱 (略)

项目概况:1套三氯氢硅合成装置、1套三氯氢硅还原装置(新增22台还原炉,其中还原厂房二设置11台,还原厂房三设置11台,每炉生产周期为7天,一个生产周期每台还原炉产生47.35吨,每台还原炉每年生产48炉,综合产能为*吨高纯多晶硅)、1套还原尾气回收装置、1套精馏装置、4套冷氢化装置、整理车间、1套渣浆回收装置和1套电解水制氢工艺装置。配套建设工艺废气处理系统、罐组、库房、配套建设2×60t/h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地表水处理系统、脱盐水站和循环水站、中水回用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等。最终形成5.*吨/年高纯多晶硅的产能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各项排放标准。硅块破碎粉尘废气经集气系统+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三氯氢硅合成车间硅粉加料废气经集气罩+硅粉过滤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冷氢化车间硅粉接收罐废气经集气系统+2套容积为3.46m3的陶瓷过滤器处理后经40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冷氢化车间硅粉计量罐废气经集气系统+2套Ф1200×2500,容积为2.83m3的陶瓷过滤器处理后经40米高排气筒(DA010);硅料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12)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生产车间工艺废气(不凝气+三氯氢硅还原炉吹扫废气+整理车间粘胶工段非*烷总烃)汇集到工艺废气主管,排入工艺废气处理车间含氯硅烷工艺废气处理装置;超压事故状态废气汇集到事故废气主管,排入工艺废气处理车间事故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35m排气筒DA003、35m排气筒DA004、35m排气筒DA005、35m排气筒DA006依托、35m排气筒DA007、35m排气筒DA008分别排放。整理车间酸洗废气经酸洗槽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酸性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DA011)排放;电解水制氢车间分离出来的氧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盐酸储罐和次氯酸钠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碱洗尾气吸收塔处理后通过高15m(DA015)排放;燃煤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处理后通过50m高烟囱(DA014)排放,排放排气筒设置永久性规范的 (略) ,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标识。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和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水排放、循环利用符合各项标准。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脱盐水站废水,闭式循环水站排水,开式循环水站排水,尾气回收冷冻站冷冻机蒸发冷排水,循环水冷冻站冷冻机蒸发冷排水,还原水泵房电极水蒸发冷排水,精馏车间复合冷排水,冷氢化复合冷排水,质检室排污水,冲洗废水等排入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中水进入循环水池作为补水重复使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浓水排至污水处理站。地表水处理系统浓盐水、整理车间废水,三氯氢硅合成车间酸雾闪蒸废水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循环水系统回收利用。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收集到现有初期雨水池内后导入厂区内现有事故水池,根据污水处理站运行负荷余量,再导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利用;事故状态下的消防废水、事故废水的收集和暂存在现有的事故池,根据污水处理站运行负荷余量,再导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利用。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体

认真落实《报告书》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处置各类固废。本项目(年产*吨高纯多晶硅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依托二期工程,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二期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318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内蒙古 (略) 年产*吨高纯多晶硅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内蒙古 (略) 现有厂区

建设单位:内蒙古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中昱 (略)

项目概况:1套三氯氢硅合成装置、1套三氯氢硅还原装置(新增22台还原炉,其中还原厂房二设置11台,还原厂房三设置11台,每炉生产周期为7天,一个生产周期每台还原炉产生47.35吨,每台还原炉每年生产48炉,综合产能为*吨高纯多晶硅)、1套还原尾气回收装置、1套精馏装置、4套冷氢化装置、整理车间、1套渣浆回收装置和1套电解水制氢工艺装置。配套建设工艺废气处理系统、罐组、库房、配套建设2×60t/h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地表水处理系统、脱盐水站和循环水站、中水回用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等。最终形成5.*吨/年高纯多晶硅的产能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各项排放标准。硅块破碎粉尘废气经集气系统+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三氯氢硅合成车间硅粉加料废气经集气罩+硅粉过滤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冷氢化车间硅粉接收罐废气经集气系统+2套容积为3.46m3的陶瓷过滤器处理后经40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冷氢化车间硅粉计量罐废气经集气系统+2套Ф1200×2500,容积为2.83m3的陶瓷过滤器处理后经40米高排气筒(DA010);硅料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12)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生产车间工艺废气(不凝气+三氯氢硅还原炉吹扫废气+整理车间粘胶工段非*烷总烃)汇集到工艺废气主管,排入工艺废气处理车间含氯硅烷工艺废气处理装置;超压事故状态废气汇集到事故废气主管,排入工艺废气处理车间事故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35m排气筒DA003、35m排气筒DA004、35m排气筒DA005、35m排气筒DA006依托、35m排气筒DA007、35m排气筒DA008分别排放。整理车间酸洗废气经酸洗槽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酸性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DA011)排放;电解水制氢车间分离出来的氧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盐酸储罐和次氯酸钠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碱洗尾气吸收塔处理后通过高15m(DA015)排放;燃煤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处理后通过50m高烟囱(DA014)排放,排放排气筒设置永久性规范的 (略) ,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标识。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和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水排放、循环利用符合各项标准。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脱盐水站废水,闭式循环水站排水,开式循环水站排水,尾气回收冷冻站冷冻机蒸发冷排水,循环水冷冻站冷冻机蒸发冷排水,还原水泵房电极水蒸发冷排水,精馏车间复合冷排水,冷氢化复合冷排水,质检室排污水,冲洗废水等排入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中水进入循环水池作为补水重复使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浓水排至污水处理站。地表水处理系统浓盐水、整理车间废水,三氯氢硅合成车间酸雾闪蒸废水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循环水系统回收利用。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收集到现有初期雨水池内后导入厂区内现有事故水池,根据污水处理站运行负荷余量,再导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利用;事故状态下的消防废水、事故废水的收集和暂存在现有的事故池,根据污水处理站运行负荷余量,再导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利用。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体

认真落实《报告书》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处置各类固废。本项目(年产*吨高纯多晶硅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依托二期工程,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二期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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