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靖州县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査。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靖州县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地块用途变更为教育用地,现对《靖州县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靖州县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点:靖州县渠阳镇塘湖村, (略) 西侧。
(3)调查范围:调查范围总面积为*平方米。
(4)地块现状:调查期间,地块还未施工。
(5)地块使用情况:地块原用地性质为林地及国有建设用地。其中国有建设用地物质行业办炸药仓库总面积为3347m2,本项目占用该仓库面积为876m2,于1970年开始使用,2009年迁走,2013年租给个体户靖州县翔顺建筑设备租赁部做钢管出租生意,只作仓储使用,不生产,2016年国资委收回使用权,2017年转文商科工信局托管,未进行过工业及其他生产活动。现土地利用性质发生改变,地块用途由林地及国有建设用地变为教育用地。
地块的相邻地块现状主要为修正集团(靖州)生物医药一期、林地、靖州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职业教育总校,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本次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林地。北侧2022年12月及以前一直为林地,现为修正集团(靖州)生物医药一期正在开工建设。南侧2024年及以前一直为林地。西侧为林地及国有建设用地,其中国有建设用地包括环卫所垃圾填埋场和物质行业办炸药仓库,环卫所垃圾填埋场设计总面积为3778m2,实际面积只占用了300m2,此处垃圾填埋场于1998年开始使用,因周边居民反对,1999年3、4月份便停用,使用期限仅半年左右,实际垃圾产生量较少,地块内生活垃圾现已全部清运至靖州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后续垃圾填埋的位置拟规划为停车场使用。物质行业办炸药仓库总面积为3347m2,该项目占用该仓库面积为2471m2,于1970年开始使用,2009年迁走,2013年租给个体户靖州县翔顺建筑设备租赁部做钢管出租生意,只作仓储使用,不生产,2016年国资委收回使用权,2017年转文商科工信局托管。现为靖州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东侧2024年及以前一直为林地。以上地块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等,未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结论:综上所述,确认地块内及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满足规划用于教育用地建设要求,本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査。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靖州县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地块用途变更为教育用地,现对《靖州县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靖州县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点:靖州县渠阳镇塘湖村, (略) 西侧。
(3)调查范围:调查范围总面积为*平方米。
(4)地块现状:调查期间,地块还未施工。
(5)地块使用情况:地块原用地性质为林地及国有建设用地。其中国有建设用地物质行业办炸药仓库总面积为3347m2,本项目占用该仓库面积为876m2,于1970年开始使用,2009年迁走,2013年租给个体户靖州县翔顺建筑设备租赁部做钢管出租生意,只作仓储使用,不生产,2016年国资委收回使用权,2017年转文商科工信局托管,未进行过工业及其他生产活动。现土地利用性质发生改变,地块用途由林地及国有建设用地变为教育用地。
地块的相邻地块现状主要为修正集团(靖州)生物医药一期、林地、靖州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职业教育总校,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本次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林地。北侧2022年12月及以前一直为林地,现为修正集团(靖州)生物医药一期正在开工建设。南侧2024年及以前一直为林地。西侧为林地及国有建设用地,其中国有建设用地包括环卫所垃圾填埋场和物质行业办炸药仓库,环卫所垃圾填埋场设计总面积为3778m2,实际面积只占用了300m2,此处垃圾填埋场于1998年开始使用,因周边居民反对,1999年3、4月份便停用,使用期限仅半年左右,实际垃圾产生量较少,地块内生活垃圾现已全部清运至靖州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后续垃圾填埋的位置拟规划为停车场使用。物质行业办炸药仓库总面积为3347m2,该项目占用该仓库面积为2471m2,于1970年开始使用,2009年迁走,2013年租给个体户靖州县翔顺建筑设备租赁部做钢管出租生意,只作仓储使用,不生产,2016年国资委收回使用权,2017年转文商科工信局托管。现为靖州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东侧2024年及以前一直为林地。以上地块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等,未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结论:综上所述,确认地块内及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满足规划用于教育用地建设要求,本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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