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4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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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4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314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克拉玛依油田六区石炭系油藏2024年开发调整工程

白碱滩区

中 (略) 开发公司

南京 (略)

拟建项目位于白碱滩区,为老区块滚动开发。主要建设内容:部署27口井(评价井4口,采油井23口),4口评价井采用二开直井井身结构,21口采油井采用三开水平井井身结构,2口采油井采用三开大斜度井井身结构,钻井总进尺4.66×104m,新建产能6.43×104t/a,伴生气产能0.028×108m3/a;新建计量站1座(12井式),站内设置排污池1座;新建单井出油管线9km,集油支线0.3km,阀池1座,配套建设相应供配电、消防等工程。

本项目油气集输采用单井—计量站—81#联合处理站的二级布站常温密闭集输工艺。项目总投资3378.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1.86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办理相关手续,施工结束后进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区域自然植被、区域内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不设生活营地,试油期产生的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采用专用回收罐回收,拉运至81#联合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钻井采用水基钻井液,废弃钻井液和钻井岩屑经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进岩屑专用方罐,由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进行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进行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产生的挖方全部回填,无弃方;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利用,无法再利用的集中堆放,定期送 (略) 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废机油、废弃防渗膜直接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区块内油气集输采用全密闭流程,开展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的检测与修复,井场、站场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持续加强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泄漏、收集处理等控制措施。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井下作业(洗井)废水由专用储罐收集后拉运至81#联合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井下作业废液(废洗井液、压裂返排液)及排污池产生的事故废水,由罐车拉运至81#联合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采出水密闭集输至81#联合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定期对采油井的固井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固井质量合格,防止发生油水窜层等事故。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规定做好地面防渗,确保任何事故情况下未经处理的含油废水不外排。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带罐作业,落地原油100%回收;含油污泥、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废弃防渗材料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314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克拉玛依油田六区石炭系油藏2024年开发调整工程

白碱滩区

中 (略) 开发公司

南京 (略)

拟建项目位于白碱滩区,为老区块滚动开发。主要建设内容:部署27口井(评价井4口,采油井23口),4口评价井采用二开直井井身结构,21口采油井采用三开水平井井身结构,2口采油井采用三开大斜度井井身结构,钻井总进尺4.66×104m,新建产能6.43×104t/a,伴生气产能0.028×108m3/a;新建计量站1座(12井式),站内设置排污池1座;新建单井出油管线9km,集油支线0.3km,阀池1座,配套建设相应供配电、消防等工程。

本项目油气集输采用单井—计量站—81#联合处理站的二级布站常温密闭集输工艺。项目总投资3378.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1.86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办理相关手续,施工结束后进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区域自然植被、区域内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不设生活营地,试油期产生的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采用专用回收罐回收,拉运至81#联合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钻井采用水基钻井液,废弃钻井液和钻井岩屑经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进岩屑专用方罐,由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进行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进行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产生的挖方全部回填,无弃方;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利用,无法再利用的集中堆放,定期送 (略) 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废机油、废弃防渗膜直接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区块内油气集输采用全密闭流程,开展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的检测与修复,井场、站场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持续加强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泄漏、收集处理等控制措施。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井下作业(洗井)废水由专用储罐收集后拉运至81#联合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井下作业废液(废洗井液、压裂返排液)及排污池产生的事故废水,由罐车拉运至81#联合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采出水密闭集输至81#联合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定期对采油井的固井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固井质量合格,防止发生油水窜层等事故。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规定做好地面防渗,确保任何事故情况下未经处理的含油废水不外排。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带罐作业,落地原油100%回收;含油污泥、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废弃防渗材料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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