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专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专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略) 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下旬至7月下旬,市委乡村振兴领域专 (略) 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集中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盘接受,并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予以落实。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部署整改工作;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要求全体局领导和责任处室对照任务分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局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相关人员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做好各项整改。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整改跟踪督查机制,严格落实整改,实行对账销号。明确责任部门,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协同推进整改。对进度迟缓或举措不到位的,及时开展监督指导,提出切实有效的工作建议。同时,坚决杜绝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确保整改成效走深走实。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贯彻落 (略) 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要求不够有力,履行相关职能职责不够到位
1.关于“践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理念还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局党组会等形式,专题学衡指标统筹保障建议方案的报告》并实施。
5.关于“解决‘急难愁盼’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印发《全面排查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数据清理入库及整理建库,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系统升级上线部署。形成《 (略) 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草案)》, (略) 人大常委会完成第一次审议;印发《 (略) 农村回迁安置慢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提前完成年度省级销号任务。
印发《 (略) 县联动全域地质灾害常态化巡检抽查工作的通知》,落实《 (略) 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3年超额完成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任务达300%;完成民生实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40处、新装简易雨量筒100处。
完成《 (略) 生态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意见征求,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略) 林长制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略) 应急局编制《 (略) 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 (略) 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印发《 (略) 早期火情处理物资储备库建设指南》。
提前完成秋季松材线虫疫情普查,完成五年攻坚中期评估报告。2 (略) 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病死数同比“双下降”,10个乡镇街道疫点被撤销。明确相关地区拔除疫区工作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与即现即清工作的通知》,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
(三)落实乡村振兴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扎实,基层干部不正之风问题较多
6.关于“推进资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压实党风廉政三级责任。开展分局(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建设专项调研,强化考核管理,加大责任传导。
以监督检查矿山整治、土地违规违法等重点领域为切入口,及时调查处置问题背后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化农村回迁安置慢监督检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监督等经验做法,针对乡村振兴领域的重点业务推进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提出更具针对性的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建议。
7.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深实”问题的整改
进行作风效能检查,修订印发《系统党建意见》和《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下发《典型案例警示录》,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召开半年度廉政专题会,班子成员进行廉情分析和政治生态分析。加强败复败诉案件问责追究,进行败复败诉案例通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构协同。
8.关于“落实惠农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形成《 (略)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督促指导问题地方按配套标准完成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协调解决相关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滞后问题。
9.关于“耕地、矿产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短板突出”问题的整改
形成《 (略) 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涉及部门职责边界有关情况的报告》,向市委编办汇报。完成《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细则》《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系统意见征求。完成宅基地全链条梳理,形成《宅基地审批管理流程图》。
开展违法用地“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2004年以来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用地问题。加大重点涉矿区域日常巡查及违法问题查处移送力度;2023年以来,核实处理涉矿违法线索63件,立案查处61件,结案44件。联合印发《 (略) 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形成打击毁林毁草行为工作合力。
印发《关于全面排摸裁而未执案件落实线索移送机制的通知》,按要求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印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案件月度发布和季度通报制度。编制《 (略)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清单》,印发《 (略)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规范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
(四)落实乡村振兴各类监督检查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全面深入,整改实效不够明显
10.关于“党组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重视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全面落实问题亮灯及督办提醒机制;印发《重要工作事项督查督办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督查督办闭环机制,强化重要工作跟踪督办效率。研究起草《关于健全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体系的意见》,明确重点工作目标及配套工作要求。全面完成上级督察反馈3个问题的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成效落实。切实加强局党组对自然资源领域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整改不留“盲区死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打好持久战。
二是强化跟踪督查。建立专项巡察整改跟踪督查机制,针对乡村振兴领域重点工作,不定期开展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提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齐头并进。不断完善相关工作体系、政策体系、监管体系建设,推进系统性变革,解决根本性问题。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聚焦乡村振兴领域的规划指导、要素保障、资源保护等工作,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推动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新起点,实现整改成果的最大化,为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奋进“两个先行”中展现自然资源规划工作新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4-*;电子邮箱:*@*26.com。
(略) 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下旬至7月下旬,市委乡村振兴领域专 (略) 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集中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盘接受,并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予以落实。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部署整改工作;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要求全体局领导和责任处室对照任务分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局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相关人员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做好各项整改。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整改跟踪督查机制,严格落实整改,实行对账销号。明确责任部门,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协同推进整改。对进度迟缓或举措不到位的,及时开展监督指导,提出切实有效的工作建议。同时,坚决杜绝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确保整改成效走深走实。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贯彻落 (略) 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要求不够有力,履行相关职能职责不够到位
1.关于“践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理念还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局党组会等形式,专题学衡指标统筹保障建议方案的报告》并实施。
5.关于“解决‘急难愁盼’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印发《全面排查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数据清理入库及整理建库,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系统升级上线部署。形成《 (略) 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草案)》, (略) 人大常委会完成第一次审议;印发《 (略) 农村回迁安置慢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提前完成年度省级销号任务。
印发《 (略) 县联动全域地质灾害常态化巡检抽查工作的通知》,落实《 (略) 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3年超额完成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任务达300%;完成民生实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40处、新装简易雨量筒100处。
完成《 (略) 生态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意见征求,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略) 林长制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略) 应急局编制《 (略) 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 (略) 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印发《 (略) 早期火情处理物资储备库建设指南》。
提前完成秋季松材线虫疫情普查,完成五年攻坚中期评估报告。2 (略) 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病死数同比“双下降”,10个乡镇街道疫点被撤销。明确相关地区拔除疫区工作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与即现即清工作的通知》,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
(三)落实乡村振兴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扎实,基层干部不正之风问题较多
6.关于“推进资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压实党风廉政三级责任。开展分局(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建设专项调研,强化考核管理,加大责任传导。
以监督检查矿山整治、土地违规违法等重点领域为切入口,及时调查处置问题背后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化农村回迁安置慢监督检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监督等经验做法,针对乡村振兴领域的重点业务推进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提出更具针对性的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建议。
7.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深实”问题的整改
进行作风效能检查,修订印发《系统党建意见》和《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下发《典型案例警示录》,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召开半年度廉政专题会,班子成员进行廉情分析和政治生态分析。加强败复败诉案件问责追究,进行败复败诉案例通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构协同。
8.关于“落实惠农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形成《 (略)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督促指导问题地方按配套标准完成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协调解决相关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滞后问题。
9.关于“耕地、矿产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短板突出”问题的整改
形成《 (略) 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涉及部门职责边界有关情况的报告》,向市委编办汇报。完成《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细则》《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系统意见征求。完成宅基地全链条梳理,形成《宅基地审批管理流程图》。
开展违法用地“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2004年以来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用地问题。加大重点涉矿区域日常巡查及违法问题查处移送力度;2023年以来,核实处理涉矿违法线索63件,立案查处61件,结案44件。联合印发《 (略) 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形成打击毁林毁草行为工作合力。
印发《关于全面排摸裁而未执案件落实线索移送机制的通知》,按要求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印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案件月度发布和季度通报制度。编制《 (略)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清单》,印发《 (略)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规范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
(四)落实乡村振兴各类监督检查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全面深入,整改实效不够明显
10.关于“党组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重视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全面落实问题亮灯及督办提醒机制;印发《重要工作事项督查督办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督查督办闭环机制,强化重要工作跟踪督办效率。研究起草《关于健全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体系的意见》,明确重点工作目标及配套工作要求。全面完成上级督察反馈3个问题的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成效落实。切实加强局党组对自然资源领域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整改不留“盲区死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打好持久战。
二是强化跟踪督查。建立专项巡察整改跟踪督查机制,针对乡村振兴领域重点工作,不定期开展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提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齐头并进。不断完善相关工作体系、政策体系、监管体系建设,推进系统性变革,解决根本性问题。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聚焦乡村振兴领域的规划指导、要素保障、资源保护等工作,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推动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新起点,实现整改成果的最大化,为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奋进“两个先行”中展现自然资源规划工作新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4-*;电子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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