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5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省广龙消防阀门有限公司年产消防配件686万件、消防设备155.5万套、消防水带600万米项目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5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省广龙消防阀门有限公司年产消防配件686万件、消防设备155.5万套、消防水带600万米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省 (略) 年产消防配件*件、消防设备155.*套、消防水带*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3月15日15时—3月22日15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 (略) 年产消防配件*件、消防设备155.*套、消防水带*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溪美 (略) 59号(成功科技园内)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元,拟从事生产消防配件、消防设备、消防水带,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消防配件*件、消防设备155.*套、消防水带*米;项目厂房 (略) (略) 的闲置厂房,租赁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拟聘职工人数为150人,均不在厂区住宿,厂区不设食堂;年工作时间为300d,日工作时间为8h,夜间不生产。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 (略)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有焊接废气、喷粉废气、喷漆废气、自然晾干废气、固化废气、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挤出成型废气、胶水涂层废气、加热复合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等。
项目焊接、喷粉、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项目喷漆、自然晾干、固化、胶水涂层、加热复合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表3、表4标准限值;项目挤出成型使用聚氨酯颗粒、合成橡胶颗粒,挤出成型有机废气排放参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表9;非*烷总烃的排放限值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5、表6非*烷总烃排放限值。项目非*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
固化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燃烧过程会产生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颗粒物、SO2、NOx排放符合《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的标准限值;鉴于《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未对燃烧废气烟气黑度进行规定,因此项目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限值,项目加热复合使用天然气锅炉,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会产生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气锅炉相关排放限值。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工作时发出的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仅进行昼间噪声贡献值预测。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因此在落实好相关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预计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到的粉尘、滤芯、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更换的滤芯、更换的喷淋塔废水、喷淋塔底泥、废活性炭、破损的原料空桶、未破损的原料空桶。
项目职工生活垃圾拟集中收集到厂区内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边角料、不合格品、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到的粉尘、滤芯、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更换的滤芯拟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并外售给可回收利用部门回用;更换的喷淋塔废水、喷淋塔底泥、废活性炭、破损的原料空桶拟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未破损的原料空桶不属于危险废物,但本项目按危险废物管理、贮存,拟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省 (略) 年产消防配件*件、消防设备155.*套、消防水带*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3月15日15时—3月22日15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 (略) 年产消防配件*件、消防设备155.*套、消防水带*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溪美 (略) 59号(成功科技园内)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元,拟从事生产消防配件、消防设备、消防水带,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消防配件*件、消防设备155.*套、消防水带*米;项目厂房 (略) (略) 的闲置厂房,租赁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拟聘职工人数为150人,均不在厂区住宿,厂区不设食堂;年工作时间为300d,日工作时间为8h,夜间不生产。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拟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 (略)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有焊接废气、喷粉废气、喷漆废气、自然晾干废气、固化废气、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挤出成型废气、胶水涂层废气、加热复合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等。
项目焊接、喷粉、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项目喷漆、自然晾干、固化、胶水涂层、加热复合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表3、表4标准限值;项目挤出成型使用聚氨酯颗粒、合成橡胶颗粒,挤出成型有机废气排放参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表9;非*烷总烃的排放限值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5、表6非*烷总烃排放限值。项目非*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
固化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燃烧过程会产生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颗粒物、SO2、NOx排放符合《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的标准限值;鉴于《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未对燃烧废气烟气黑度进行规定,因此项目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限值,项目加热复合使用天然气锅炉,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会产生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气锅炉相关排放限值。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工作时发出的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仅进行昼间噪声贡献值预测。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因此在落实好相关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预计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到的粉尘、滤芯、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更换的滤芯、更换的喷淋塔废水、喷淋塔底泥、废活性炭、破损的原料空桶、未破损的原料空桶。
项目职工生活垃圾拟集中收集到厂区内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边角料、不合格品、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到的粉尘、滤芯、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更换的滤芯拟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并外售给可回收利用部门回用;更换的喷淋塔废水、喷淋塔底泥、废活性炭、破损的原料空桶拟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未破损的原料空桶不属于危险废物,但本项目按危险废物管理、贮存,拟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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