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CRO,CDMO平台及创新药研发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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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CRO,CDMO平台及创新药研发生产项目

关于安徽合城 (略) 《安徽合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CRO,CDMO平台及创新药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合城 (略) 《安徽合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CRO,CDMO平台及创新药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合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CRO,CDMO平台及创新药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肥西县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合肥药谷科技产业园 B8#栋
建设单位: 安徽合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公示时间: **日
项目概况: 拟建项 (略) 肥西县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合肥药谷科技产业园内,对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合肥药谷科技产业园内B8#栋共计四层建筑进行装修改造,占地面积996.08m2,建筑面积4019.93m2;设置研发综合实验室(CRO平台)、质量控制(QC)及配套的门厅、货厅、研发管理区、废液处理区、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多个CDMO中试平台(细胞中试平台、多功能原液中试平台、制剂中试平台)以及配套的公用站房、仓储等功能区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需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所有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初期雨水依托园区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有实验检测、药品检测废水、原核、细胞工艺废水、清洗废水等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汇同经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合肥药谷科技产业园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设计废水处理能力为10t/d,采用“格栅+调节+水解酸化+厌氧+接触氧化+二沉池+消毒”工艺。项目废水中常规因子排放执行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特征因子色度、*腈、急性毒性、总有机碳排放执行《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7-2008)表2限值及《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表2限值中最严格的浓度限值。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控。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腈、*醇、非*烷总烃、氨、氯化氢、颗粒物、SO2、NOx等。按照楼层布置分开布设废气收集管道,分别进行处理,综合实验和QC实验工艺废气(含污水处理站、危废库废气)收集后进二级活性炭+1根有效高度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原核、细胞、制剂工艺中试平台工艺废气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1根有效高度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燃气发生器尾气经过1根有效高度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TVOC、氯化氢、氨、*醇、*腈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2021) 表 1 、表 2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非*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2021)表3标准要求,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 号)中“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原则上不高于50mg/m3。 (三)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定期进行设备维护,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等,必要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固废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石英石、过滤树脂、活性炭、废滤芯),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有:废培养基、实验室废物、废过滤材料、废层析填料、废菌渣、细胞扩增耗材、废培养液、不合格制剂、废溶剂、破损原料桶废包装袋、废活性炭、污泥、生活垃圾。车间1楼新建1座40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库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严格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你单位在危废库、车间1F污水处理、废液灭活区域、废液暂存库等采取重点防渗,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止地下水污染。你单位在地下水下游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井,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 (六)强化环境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依托园区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应急水池,防治环境风险;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园区、县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八)项目应跟随园区规划,设置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你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不相容建设项目。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蜀山区东流路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关于安徽合城 (略) 《安徽合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CRO,CDMO平台及创新药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合城 (略) 《安徽合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CRO,CDMO平台及创新药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合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CRO,CDMO平台及创新药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肥西县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合肥药谷科技产业园 B8#栋
建设单位: 安徽合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公示时间: **日
项目概况: 拟建项 (略) 肥西县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合肥药谷科技产业园内,对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合肥药谷科技产业园内B8#栋共计四层建筑进行装修改造,占地面积996.08m2,建筑面积4019.93m2;设置研发综合实验室(CRO平台)、质量控制(QC)及配套的门厅、货厅、研发管理区、废液处理区、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多个CDMO中试平台(细胞中试平台、多功能原液中试平台、制剂中试平台)以及配套的公用站房、仓储等功能区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需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所有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初期雨水依托园区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有实验检测、药品检测废水、原核、细胞工艺废水、清洗废水等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汇同经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合肥药谷科技产业园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设计废水处理能力为10t/d,采用“格栅+调节+水解酸化+厌氧+接触氧化+二沉池+消毒”工艺。项目废水中常规因子排放执行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特征因子色度、*腈、急性毒性、总有机碳排放执行《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7-2008)表2限值及《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表2限值中最严格的浓度限值。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控。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腈、*醇、非*烷总烃、氨、氯化氢、颗粒物、SO2、NOx等。按照楼层布置分开布设废气收集管道,分别进行处理,综合实验和QC实验工艺废气(含污水处理站、危废库废气)收集后进二级活性炭+1根有效高度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原核、细胞、制剂工艺中试平台工艺废气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1根有效高度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燃气发生器尾气经过1根有效高度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TVOC、氯化氢、氨、*醇、*腈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2021) 表 1 、表 2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非*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2021)表3标准要求,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 号)中“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原则上不高于50mg/m3。 (三)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定期进行设备维护,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等,必要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固废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石英石、过滤树脂、活性炭、废滤芯),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有:废培养基、实验室废物、废过滤材料、废层析填料、废菌渣、细胞扩增耗材、废培养液、不合格制剂、废溶剂、破损原料桶废包装袋、废活性炭、污泥、生活垃圾。车间1楼新建1座40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库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严格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你单位在危废库、车间1F污水处理、废液灭活区域、废液暂存库等采取重点防渗,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止地下水污染。你单位在地下水下游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井,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 (六)强化环境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依托园区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应急水池,防治环境风险;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园区、县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八)项目应跟随园区规划,设置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你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不相容建设项目。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蜀山区东流路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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