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大沽河入海口段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青岛市大沽河入海口段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已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 (略)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大沽河入海口段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水务管理局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位置: (略) 大沽河入海口段治理工程(一期)范围自青兰高速至入海口(河道中心线桩号109+000~116+000),全长7.0km。
5、建设内容: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障。保持大沽河入海口段河道子槽原有形态,船厂、码头和停泊点及 (略) 周边20m保持现状,林地区域、虾池区域、土堆区域进行清障。虾池区域清障面积约9km2,虾池埂就近摊平,清障底高程1.4~2.0m;土堆区域清障面积约0.42km2,清障底高程约1.95~2.00m;林地区域清障面积约0.53km2,清障底高程1.90~1.95m。对受清障影响 (略) 桥和电力线塔进行防护。
二、公示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务管理局
地址: (略) 市南 (略) 17号
联系人:韩其山
联系电话:0532-*
邮箱:*@*tt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 (略)
地址: (略) (略) 50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31-*
邮箱:*@*63.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向我局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您可通过链接直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在公众意见表中填写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您也可通过本公示第二条内容中的联系方式,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我们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为项目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公 (略) 络链接:http://**_*.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五、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见附件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 (略) 大沽河入海口段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已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 (略)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大沽河入海口段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水务管理局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位置: (略) 大沽河入海口段治理工程(一期)范围自青兰高速至入海口(河道中心线桩号109+000~116+000),全长7.0km。
5、建设内容: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障。保持大沽河入海口段河道子槽原有形态,船厂、码头和停泊点及 (略) 周边20m保持现状,林地区域、虾池区域、土堆区域进行清障。虾池区域清障面积约9km2,虾池埂就近摊平,清障底高程1.4~2.0m;土堆区域清障面积约0.42km2,清障底高程约1.95~2.00m;林地区域清障面积约0.53km2,清障底高程1.90~1.95m。对受清障影响 (略) 桥和电力线塔进行防护。
二、公示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务管理局
地址: (略) 市南 (略) 17号
联系人:韩其山
联系电话:0532-*
邮箱:*@*ttp://**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 (略)
地址: (略) (略) 50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31-*
邮箱:*@*63.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向我局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您可通过链接直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在公众意见表中填写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您也可通过本公示第二条内容中的联系方式,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我们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为项目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公 (略) 络链接:http://**_*.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五、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见附件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 (略) 大沽河入海口段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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