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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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式

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3月19日,富蕴 (略) 根据根据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相关技术专家及建设单位的代表(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专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以及验收调查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检查核实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查了有关资料,经验收组充分讨论评议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城南8.87km处,方位130.7°,矿区中心位置坐标:N46°56"16.161"、E89°37"7.132"。行政区划隶属富蕴县管辖。

建设规模及内容:①设计资源量:矿山设计资源量利用量为47.*m3。设计利用率为97.95%。开采损失为47.72×5%=2.39m3。可采资源量=47.72-2.39=45.*m3。②开采规模:原矿山开采规模为*m3/a,本次设计矿山建设规模增加至开采建筑用砂矿石*m3/a。③矿山服务年限:设计服务年限7.56年。④矿区总占地面积0.4687km2,新增生活区建筑面积约800m2,新增全封闭式工棚,配套喷雾除尘、布袋除尘等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2022年7月委托乌鲁木齐曜恒 (略) 编制了《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环境影响报告表》。

2、2022年10月17日取得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富环审字〔2022〕46号)。

3、2022年10月21日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5日,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基本建设完成,工程进入后续调试运行阶段。

4、2023年8月,项目已正常运营,建设单位委托乌鲁木齐曜恒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项目自开工建设至今,无环保投诉及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为*元,实际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与工程投资比例为7.89%。

(四)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内容为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其验收范围属于《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述内容范畴,符合验收的原则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无组织扬尘点和装卸场所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略) 围挡,成品堆场设置喷淋装置。工业广场设置了全封闭是工棚,矿石采用湿法破碎和筛分,同时配套了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的废气通过工业广场15m高排气筒外排,工业广场输送皮带采用封闭式,各转运点配套有喷雾抑尘设施,开采过程配套有雾炮机抑尘, (略) 及时喷水抑尘。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抽运,各高噪声设备设置了减震、消音措施。

四、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检测

项目为砂石料开采加工项目。运营期污染源主要是有组织颗粒物废气、无组织颗粒物废气、噪声、生活污水。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落实了相关要求,目前施工场地均已恢复,项目运营情况良好,现场踏勘未发现施工迹地遗留,未发现施工垃圾留存。施工期无抗议、上访、投诉等情况发生。

(二)大气污染情况

根据新疆正则 (略) 2023年10月30、31日对项目区对项目区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的无组织、有组织颗粒物各监测点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餐饮油烟排气筒监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三)噪声污染情况

根据新疆正则 (略) 2023年10月30、31日对项目区东、南、西、北侧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污水排放情况

根据新疆正则 (略) 2023年10月29、30日对项目区地埋式防渗化粪池出水口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的三级排放标准,可抽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五)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剥离的表层土和开发过程产生的废料均回填于采坑内,并撒草种,通过降雨自然恢复植被,有利于防止扬尘对大气环境带来的污染影响。生活垃圾分类收,定期清运,卫生填埋,沉淀池泥沙干化后回填采坑。化粪池污泥抽运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置,危险废物在矿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新疆 (略) 进行后续处置。

(六)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开采期间表土剥离土壤分层有序堆放,并控制合理的堆放边坡;土壤堆置表层采取人工洒水措施促进结皮并由 (略) 苫盖,避免因起风造成扬尘;对剥离表面土壤进行洒水,辅以人工拍实,促进结皮形成,并以 (略) 苫盖,提高渣面的抗风蚀、水蚀能。控制开采活动地表扰动面积,限制 (略) 线;开采废石合理有序堆放,减少占地面积;采取边开采边回填方式,以减小扰动范围;建设单位承诺开采结束会立即开展生态恢复建设工作。项目区所在区域内偶有野生动物出没,建设单位对项目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禁止猎杀野生动物。

(七)环境管理

①2023年12月1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备案,备案编号:*-2023-22-L。

②2021年依法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46K001W。

③项目建设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文件及其批复等资料均已成册归档。运营期管理部门建立了主管环境保护工作。并设置环保管理科室,负责全公司环境管理,设置或委托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全公司“三废”排放的监控和环保设施运转状况的监控。

五、验收结论

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落实了《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目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较好的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满足达到排放要求,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恢复植被管理工作,保障生态恢复措施长期稳定。

2、由于矿区生态恢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植被恢复也是一个长期工作,建议规划落实好矿区开发完成后矿区恢复资金。

3、建议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提出的监测计划,对项目区的大气环境和生态环境定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报当地环保局备案留档。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长:

验收成员:

2024年3月19日

八、验收人员信息

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签名

组长

滕殿军

富蕴 (略)

法定代表人

组员

2024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链接:http://**提取码:jiy0

,富蕴县

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3月19日,富蕴 (略) 根据根据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相关技术专家及建设单位的代表(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专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以及验收调查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检查核实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查了有关资料,经验收组充分讨论评议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城南8.87km处,方位130.7°,矿区中心位置坐标:N46°56"16.161"、E89°37"7.132"。行政区划隶属富蕴县管辖。

建设规模及内容:①设计资源量:矿山设计资源量利用量为47.*m3。设计利用率为97.95%。开采损失为47.72×5%=2.39m3。可采资源量=47.72-2.39=45.*m3。②开采规模:原矿山开采规模为*m3/a,本次设计矿山建设规模增加至开采建筑用砂矿石*m3/a。③矿山服务年限:设计服务年限7.56年。④矿区总占地面积0.4687km2,新增生活区建筑面积约800m2,新增全封闭式工棚,配套喷雾除尘、布袋除尘等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2022年7月委托乌鲁木齐曜恒 (略) 编制了《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环境影响报告表》。

2、2022年10月17日取得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富环审字〔2022〕46号)。

3、2022年10月21日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5日,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基本建设完成,工程进入后续调试运行阶段。

4、2023年8月,项目已正常运营,建设单位委托乌鲁木齐曜恒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项目自开工建设至今,无环保投诉及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为*元,实际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与工程投资比例为7.89%。

(四)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内容为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其验收范围属于《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述内容范畴,符合验收的原则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无组织扬尘点和装卸场所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略) 围挡,成品堆场设置喷淋装置。工业广场设置了全封闭是工棚,矿石采用湿法破碎和筛分,同时配套了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的废气通过工业广场15m高排气筒外排,工业广场输送皮带采用封闭式,各转运点配套有喷雾抑尘设施,开采过程配套有雾炮机抑尘, (略) 及时喷水抑尘。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抽运,各高噪声设备设置了减震、消音措施。

四、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检测

项目为砂石料开采加工项目。运营期污染源主要是有组织颗粒物废气、无组织颗粒物废气、噪声、生活污水。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落实了相关要求,目前施工场地均已恢复,项目运营情况良好,现场踏勘未发现施工迹地遗留,未发现施工垃圾留存。施工期无抗议、上访、投诉等情况发生。

(二)大气污染情况

根据新疆正则 (略) 2023年10月30、31日对项目区对项目区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的无组织、有组织颗粒物各监测点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餐饮油烟排气筒监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三)噪声污染情况

根据新疆正则 (略) 2023年10月30、31日对项目区东、南、西、北侧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污水排放情况

根据新疆正则 (略) 2023年10月29、30日对项目区地埋式防渗化粪池出水口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的三级排放标准,可抽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五)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剥离的表层土和开发过程产生的废料均回填于采坑内,并撒草种,通过降雨自然恢复植被,有利于防止扬尘对大气环境带来的污染影响。生活垃圾分类收,定期清运,卫生填埋,沉淀池泥沙干化后回填采坑。化粪池污泥抽运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置,危险废物在矿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新疆 (略) 进行后续处置。

(六)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开采期间表土剥离土壤分层有序堆放,并控制合理的堆放边坡;土壤堆置表层采取人工洒水措施促进结皮并由 (略) 苫盖,避免因起风造成扬尘;对剥离表面土壤进行洒水,辅以人工拍实,促进结皮形成,并以 (略) 苫盖,提高渣面的抗风蚀、水蚀能。控制开采活动地表扰动面积,限制 (略) 线;开采废石合理有序堆放,减少占地面积;采取边开采边回填方式,以减小扰动范围;建设单位承诺开采结束会立即开展生态恢复建设工作。项目区所在区域内偶有野生动物出没,建设单位对项目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禁止猎杀野生动物。

(七)环境管理

①2023年12月1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备案,备案编号:*-2023-22-L。

②2021年依法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46K001W。

③项目建设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文件及其批复等资料均已成册归档。运营期管理部门建立了主管环境保护工作。并设置环保管理科室,负责全公司环境管理,设置或委托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全公司“三废”排放的监控和环保设施运转状况的监控。

五、验收结论

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落实了《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目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较好的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满足达到排放要求,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恢复植被管理工作,保障生态恢复措施长期稳定。

2、由于矿区生态恢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植被恢复也是一个长期工作,建议规划落实好矿区开发完成后矿区恢复资金。

3、建议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提出的监测计划,对项目区的大气环境和生态环境定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报当地环保局备案留档。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长:

验收成员:

2024年3月19日

八、验收人员信息

富蕴县城南乌恰沟口二号建筑用砂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签名

组长

滕殿军

富蕴 (略)

法定代表人

组员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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