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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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公示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环境安全科) 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5号 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AI分选清洗输送包装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咸行审批复〔2024〕60号

2024年3月15日

2

关于咸阳长武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咸行审批复〔2024〕61号

2024年3月15日

3

关于长武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咸行审批复〔2024〕62号

2024年3月1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公示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环境安全科) 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5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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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1

关于AI分选清洗输送包装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咸行审批复〔2024〕60号

2024年3月15日

2

关于咸阳长武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咸行审批复〔2024〕61号

2024年3月15日

3

关于长武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咸行审批复〔2024〕62号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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