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关于对2024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来源:松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13 18:03
全区各预算单位:
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你单位,请按以下要求严格执行。
一、强化组织收入管理,确保完成收入预算
你单位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收入,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更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对纳入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政府性基金,要按照规定的预算科目、级次、缴库的方式、期限,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其他收入要按规定依法组织,积极征收,真实全面反映收入完成情况,完成收入预算。
二、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
要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牢固树立依法理财责任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科目和数额执行。对不属于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不得动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部门预算一经批复,在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作调整。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控制和压减“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原则上比2023年决算数有所减少。
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不得随意改变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对列入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计划的货物、服务、工程等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略) 管理模式。
四、依法公开部门预算,加强社会监督
根据《预算法》规定,各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批复下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3月15日以前)将单位2024年度的部门预算及编制报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以及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等内容公开,各主管单位还要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汇总的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以及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等内容公开。
五、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区所有预算单位要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健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按区财政局会计监督绩效股有关规定执行,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中期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另行通知。强化结果运用,各预算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对未按规定完成绩效评价工作或不配合绩效审核工作的单位,将酌情扣减下年度经费预算指标。
六、数据来源
预算公开相关数据应参考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填报,单位用户可通过“预算综合查询-部门预算”模块查询相关数据。预算公开数据包括区本级安排的预算资金、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七、其他事项
(一)此文件为年初预算指标的下达依据,财政局各业务股室不再另行发文。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通知执行。
(略) 松山区财政局
2024年2月19日
相关附件:指农916号明细.xls
来源:松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13 18:03
全区各预算单位:
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你单位,请按以下要求严格执行。
一、强化组织收入管理,确保完成收入预算
你单位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收入,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更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对纳入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政府性基金,要按照规定的预算科目、级次、缴库的方式、期限,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其他收入要按规定依法组织,积极征收,真实全面反映收入完成情况,完成收入预算。
二、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
要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牢固树立依法理财责任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科目和数额执行。对不属于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不得动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部门预算一经批复,在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作调整。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控制和压减“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原则上比2023年决算数有所减少。
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不得随意改变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对列入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计划的货物、服务、工程等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略) 管理模式。
四、依法公开部门预算,加强社会监督
根据《预算法》规定,各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批复下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3月15日以前)将单位2024年度的部门预算及编制报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以及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等内容公开,各主管单位还要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汇总的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以及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等内容公开。
五、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区所有预算单位要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健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按区财政局会计监督绩效股有关规定执行,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中期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另行通知。强化结果运用,各预算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对未按规定完成绩效评价工作或不配合绩效审核工作的单位,将酌情扣减下年度经费预算指标。
六、数据来源
预算公开相关数据应参考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填报,单位用户可通过“预算综合查询-部门预算”模块查询相关数据。预算公开数据包括区本级安排的预算资金、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七、其他事项
(一)此文件为年初预算指标的下达依据,财政局各业务股室不再另行发文。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通知执行。
(略) 松山区财政局
2024年2月19日
相关附件:指农916号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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