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道路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房山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道路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现在环境 (略) 网站(https://www.js-eia.cn/)进行《房山区循环经济产业 (略) 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公开:
项目名称:房山区循环经济产业 (略) 修复工程
项目地址: (略) 房山区佛子庄乡东班各庄村北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管理委员会
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房山循环经济产业 (略) 修复工程,起点位于G108复线,终点接循环经济产业 (略) 一期工程起点,项目在起点位置跨大石河,跨越大石河后,以隧道形式穿过现状山梁,沿规划沙塘沟东侧向北,在K3+226、K3+336处下穿现 (略) (略) 专用线( (略) 段(K3+185-K3+365) (略) ,长约0.18公里)后,道路线 (略) ,沿东侧山坡布线,在北京 (略) 南侧与一期工程设计起点相接。路线全长3.82公里,规划 (略) ,路面宽7米,机动车道一上一下,机非混行, (略) 肩宽0.75米,路基全宽8.5米,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全线设置桥梁1座,长度133.14米。隧道1座,长度356米。
报告编制单位:北京京诚 (略)
联系人:于工
电话:010-*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见附件,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略) (略) 管理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18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现在环境 (略) 网站(https://www.js-eia.cn/)进行《房山区循环经济产业 (略) 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公开:
项目名称:房山区循环经济产业 (略) 修复工程
项目地址: (略) 房山区佛子庄乡东班各庄村北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管理委员会
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房山循环经济产业 (略) 修复工程,起点位于G108复线,终点接循环经济产业 (略) 一期工程起点,项目在起点位置跨大石河,跨越大石河后,以隧道形式穿过现状山梁,沿规划沙塘沟东侧向北,在K3+226、K3+336处下穿现 (略) (略) 专用线( (略) 段(K3+185-K3+365) (略) ,长约0.18公里)后,道路线 (略) ,沿东侧山坡布线,在北京 (略) 南侧与一期工程设计起点相接。路线全长3.82公里,规划 (略) ,路面宽7米,机动车道一上一下,机非混行, (略) 肩宽0.75米,路基全宽8.5米,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全线设置桥梁1座,长度133.14米。隧道1座,长度356米。
报告编制单位:北京京诚 (略)
联系人:于工
电话:010-*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见附件,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略) (略) 管理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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