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汤池镇刘河村村部地块
舒城县汤池镇刘河村村部地块
舒城县汤池镇刘河村部地 (略) 舒城县汤池镇刘河村。地块总占地面
积合计 723.93m2。
经核实,所调查地块不占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保护农田。地块现状 2020
年刘河村村部已建成,历史上一直为耕地、林地等。目前,调查地块正处于土地
报批补报阶段,需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更为“两公一住”的,生态环境部 2020
年 6 月 24 日在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问题的回复中明确:农用地变更为
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解场地及
周边土壤污染问题,以避免给后期土地利用带来不利环境影响。为此,舒城县汤
池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 (略) 开展本地块的场地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工作。
舒城县汤池镇刘河村部地 (略) 舒城县汤池镇刘河村。地块总占地面
积合计 723.93m2。
经核实,所调查地块不占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保护农田。地块现状 2020
年刘河村村部已建成,历史上一直为耕地、林地等。目前,调查地块正处于土地
报批补报阶段,需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更为“两公一住”的,生态环境部 2020
年 6 月 24 日在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问题的回复中明确:农用地变更为
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解场地及
周边土壤污染问题,以避免给后期土地利用带来不利环境影响。为此,舒城县汤
池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 (略) 开展本地块的场地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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