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南城地块项目》的公示
关于《丽水南城地块项目》的公示
各相关产权人:
丽水中瑞 (略) 负责建设的丽水南城QBY-05-11地块项目位于丽水南城QBY-05-11地块,南侧为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在建)。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该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现将方案图纸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9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427.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平方米),另有架空层建筑面积6476.58平方米(不计容),风雨连廊建筑面积2368.6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占地面积*.42平方米,建筑密度24.95%,容积率2.10,绿地率31%,机动车停车位1781(具体见总平面图)。
二、市民权利: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4年3月20日— 2024年3月29日
四、反馈方式: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
联系电话:0578-*(刘) 0578-*(徐)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9日
各相关产权人:
丽水中瑞 (略) 负责建设的丽水南城QBY-05-11地块项目位于丽水南城QBY-05-11地块,南侧为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在建)。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该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现将方案图纸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9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427.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平方米),另有架空层建筑面积6476.58平方米(不计容),风雨连廊建筑面积2368.6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占地面积*.42平方米,建筑密度24.95%,容积率2.10,绿地率31%,机动车停车位1781(具体见总平面图)。
二、市民权利: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示期限:
2024年3月20日— 2024年3月29日
四、反馈方式:
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512室;邮编:*
联系电话:0578-*(刘) 0578-*(徐)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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