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养殖园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养殖园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养殖园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养殖园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
联系人:李永奇
联系电话:*
二、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建设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有关档案齐全;在建设中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落实的较好。
经调查本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公司环境管理制度较完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养殖园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后续环保要求
⑴加强厂区内外环境的绿化,加大绿化面积,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⑵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设立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健全环境管理和污染源档案并建立预警预案,定期委托监测部门对污染源及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的污染状况;
⑶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治理,在物料装卸、运输、储存过程的严格管理。
公示期一个月(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25日),相关文件见以下附件:链接:http://** 提取码:sjwf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养殖园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养殖园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
联系人:李永奇
联系电话:*
二、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建设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有关档案齐全;在建设中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落实的较好。
经调查本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公司环境管理制度较完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养殖园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后续环保要求
⑴加强厂区内外环境的绿化,加大绿化面积,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⑵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设立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健全环境管理和污染源档案并建立预警预案,定期委托监测部门对污染源及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的污染状况;
⑶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治理,在物料装卸、运输、储存过程的严格管理。
公示期一个月(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25日),相关文件见以下附件:链接:http://** 提取码:sj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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