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高端光芯片晶圆和光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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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9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高端光芯片晶圆和光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高端光芯片晶圆和光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略) 新吴区梅村 (略) 135号

拓易(无锡) (略)

橙志(上海) (略)

拓易(无锡) (略) 由海外顶级芯片专家于2022年12月发起并创立,本项目将基于垂直整合制造模式进行高端芯片研发和量产。拓易(无锡) (略) 投资*万元人民币,租用 (略) (略) 新吴区梅村 (略) 135号标准厂房*m2,建设高端光芯片晶圆和光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致力于3、4英寸晶圆量产的同时,通过调整、验证关键工艺参数,研发制备可靠性更高、功耗更低、良率更高的激光器芯片,实现“研发-验证-量产-再研发-再验证-量产”核心技术闭环升级,从而保证光芯片晶圆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废气:本项目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FQ-01排放;碱法刻蚀、湿法腐蚀产生的酸碱废气单独经设备配套的POU净化装置(水洗)处理,介质膜刻蚀、介质膜沉积1、干法刻蚀工艺尾气单独经设备配套的POU净化装置(高温水洗)处理,上述废气经相应设施处理后,接至酸性废气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由25m高排气筒FQ-02排放;外延片生长工艺尾气单独经设备配套的POU净化装置(二级干式吸附)处理,由25m高排气筒FQ-02排放。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氨、异*醇、TVOC、非*烷总烃、硫酸雾、氮氧化物、砷化氢、磷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江苏省《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3的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1的标准;污水处理站的硫化氢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排放限值。厂界浓度氨、非*烷总烃达到江苏省《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4的标准,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的标准。厂区内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本项目含氮、磷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WS-002排放口接管梅村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反冲洗废水、工艺冷却废水、设备冷却废水、初期雨水一起由WS-001排放口接管梅村水处理厂。接管水质均达到江苏省《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含砷废水经含砷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冷水机组,RO浓水回用于冷却塔,空调冷凝水回用于冲厕。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排放标准;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0510-*,*@*63.com

公开时间: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高端光芯片晶圆和光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略) 新吴区梅村 (略) 135号

拓易(无锡) (略)

橙志(上海) (略)

拓易(无锡) (略) 由海外顶级芯片专家于2022年12月发起并创立,本项目将基于垂直整合制造模式进行高端芯片研发和量产。拓易(无锡) (略) 投资*万元人民币,租用 (略) (略) 新吴区梅村 (略) 135号标准厂房*m2,建设高端光芯片晶圆和光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致力于3、4英寸晶圆量产的同时,通过调整、验证关键工艺参数,研发制备可靠性更高、功耗更低、良率更高的激光器芯片,实现“研发-验证-量产-再研发-再验证-量产”核心技术闭环升级,从而保证光芯片晶圆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废气:本项目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FQ-01排放;碱法刻蚀、湿法腐蚀产生的酸碱废气单独经设备配套的POU净化装置(水洗)处理,介质膜刻蚀、介质膜沉积1、干法刻蚀工艺尾气单独经设备配套的POU净化装置(高温水洗)处理,上述废气经相应设施处理后,接至酸性废气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由25m高排气筒FQ-02排放;外延片生长工艺尾气单独经设备配套的POU净化装置(二级干式吸附)处理,由25m高排气筒FQ-02排放。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氨、异*醇、TVOC、非*烷总烃、硫酸雾、氮氧化物、砷化氢、磷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江苏省《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3的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1的标准;污水处理站的硫化氢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排放限值。厂界浓度氨、非*烷总烃达到江苏省《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4的标准,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的标准。厂区内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本项目含氮、磷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WS-002排放口接管梅村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反冲洗废水、工艺冷却废水、设备冷却废水、初期雨水一起由WS-001排放口接管梅村水处理厂。接管水质均达到江苏省《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含砷废水经含砷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冷水机组,RO浓水回用于冷却塔,空调冷凝水回用于冲厕。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排放标准;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0510-*,*@*63.com

公开时间: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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