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6-#9通用泊位工程二港池及支航道工程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
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6-#9通用泊位工程二港池及支航道工程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
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6-#9通用泊位工程二港池及支航道工程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
《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6-#9通用泊位工程二港池及支航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辽宁 (略) 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6-#9通用泊位工程二港池及支航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jftd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 (略) 龙 (略) 210-1号楼查阅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方圆10km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jftd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龙 (略) 210-1号楼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
e-mail:*@*q.com
环评单位:辽宁 (略)
联系人:王工
电话:*
e-mail:*@*63.com
地址: (略) 凌河区龙南街50-3号
邮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略)
2024年1月15日
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6-#9通用泊位工程二港池及支航道工程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
《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6-#9通用泊位工程二港池及支航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辽宁 (略) 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6-#9通用泊位工程二港池及支航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jftd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 (略) 龙 (略) 210-1号楼查阅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方圆10km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jftd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龙 (略) 210-1号楼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
e-mail:*@*q.com
环评单位:辽宁 (略)
联系人:王工
电话:*
e-mail:*@*63.com
地址: (略) 凌河区龙南街50-3号
邮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略)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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