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保护规划年草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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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保护规划年草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湖保护与管理, (略) 发展的关系,根据《 (略) 南湖保护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特开展了《 (略) 南湖保护规划(2023-2035年)》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规划上报审批之前,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时间自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 (略) 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

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253号(城市风貌服务处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9日

(略) 南湖保护规划(2023-2035年)(草案)

一、规划背景

南湖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之一、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是嘉兴人民的母亲湖。南湖等红色旅游景点入选全国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2018年《 (略) 南湖保护规划》 (略) 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放大“两个文化”优势,提升文化和旅游融合层次,契合嘉兴打造中国红色旅游目的地的定位,衔接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嘉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最新要求,同时结合规划实施评估相关结论开展《 (略) 南湖保护规划》修编工作。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南湖核心区域和西南湖区域。南湖核心区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所围合的区域;西南湖区域 (略) 、 (略) 、 (略) 、梅湾历史文化街区沿湖所围合的区域。

三、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总书记对嘉兴“两个文化”源远流长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红船精神,传承红色文化及南湖文化基因,践行生态文明发展理念,以保护和传承南湖自然、人文价值为根本宗旨,按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保护要求,建立健全南湖保护体系,实现南湖整体保护, (略) 可持续发展。

四、规划目的

整体保护南湖红色文化资源、由湖岛园林构成的“烟雨江南”水乡经典形象、“城中双湖、城湖相拥”的营城格局,保护并传承南湖景观审美的“诗情画意”特色以及所蕴含的多元文化遗存与传统,建立保护和利用相适应的保护体系。

五、保护对象

保护对象包括整体价值和七种类型的资源要素。

整体价值包括:独特的红色文化价值,由湖岛园林构成的“烟雨江南”水乡经典形象,珍贵的城湖景观格局,景观蕴含的多元文化遗存与传统,以及精神家园、文化传承、观赏休憩、生态保护等综合作用所形成的价值内涵。

七种类型的资源要素包括:中国共产党诞生地、南湖自然湖岛、“城湖相拥”的城湖空间格局、“鸳鸯湖”两湖景观格局、“嘉禾八景”“梅溪八景”等题名景观、南湖文化史迹和南湖特色动植物。

六、保护内容

保护内容分为红色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城湖空间格局保护三个部分。

(一)红色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红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及周边历史环境风貌的完整和统一,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本体及其环境安全性、完整性的活动。科学利用红色文化资源,提升文化和旅游融合层次。发挥南湖革命纪念馆国家一级博物馆龙头作用,带动红色基地优化提升,提质红色资源重要标识地。

文物古迹保护:包括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点)、历史建筑和湮灭遗址。文物保护应原址保护,尽可能减少干预,保留和使用传统材料、传统工艺,必须保护文物历史环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损坏或者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面推进普查工作,建立保护档案。建立四级名录体系,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加强展示交流,促进合理的活化利用。

题名景观保护:深度挖掘,丰富题名景观内容,适当修复历史遗存,多种形式展示题名景观。

(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自然湖岛园林保护:保持南湖水域岸线的原真性和岛屿的完整性,严格保护水域自然形态,保护湖畔园林绿化空间不被侵占。自然湖岛范围内,严格限制建设开发。加强监测维护和园林建设管理。

古树名木保护:古树名木严禁砍伐,原则上不应移植。

特色动植物保护:保护培育特色动植物,控制外来物种,加强日常养护。

生态环境保护:控制游船数量,限制游船吨位。控制水域种养殖,定期监测,常态管护。提高水体质量,全面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环卫设施,加强监测管理。

(三)城湖空间格局保护

城湖空间格局控制:保护和改善重要眺望点之间的视线通廊及河湖水系视线通廊。控制规划范围内新建建筑高度,营造缓和、有韵律的天际线效果,控制环湖风貌。严格控制影响格局的建设行为, (略) 格局和历史景观风貌特征。

两湖景观格局控制:增加连通通道,对“梅溪”适度植入生态保育、游憩、绿道等功能,增强两湖之间空间联系和功能联动。

建设发展控制:限制建设文化景观建筑、 (略) 政设施。禁止建设行政办公建筑,及与南湖景观、文化保护、管理、游赏、旅游服务等无关的各类建筑。更新完善现状建筑使用功能,提升区域运营管理水平。

道路交通管控:制定特殊节庆的应急预案,建立车流监测预警诱导管理系统。实施重要拥堵节点改造,逐步疏导过境交通。合理组织内部交通, (略) 络贯通,优化发展公共交通。

(略) 南湖保护规划(2023-2035年)(草案) 公告.doc

为进一步加强南湖保护与管理, (略) 发展的关系,根据《 (略) 南湖保护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特开展了《 (略) 南湖保护规划(2023-2035年)》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规划上报审批之前,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时间自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 (略) 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

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253号(城市风貌服务处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9日

(略) 南湖保护规划(2023-2035年)(草案)

一、规划背景

南湖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之一、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是嘉兴人民的母亲湖。南湖等红色旅游景点入选全国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2018年《 (略) 南湖保护规划》 (略) 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放大“两个文化”优势,提升文化和旅游融合层次,契合嘉兴打造中国红色旅游目的地的定位,衔接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嘉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最新要求,同时结合规划实施评估相关结论开展《 (略) 南湖保护规划》修编工作。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南湖核心区域和西南湖区域。南湖核心区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所围合的区域;西南湖区域 (略) 、 (略) 、 (略) 、梅湾历史文化街区沿湖所围合的区域。

三、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总书记对嘉兴“两个文化”源远流长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红船精神,传承红色文化及南湖文化基因,践行生态文明发展理念,以保护和传承南湖自然、人文价值为根本宗旨,按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保护要求,建立健全南湖保护体系,实现南湖整体保护, (略) 可持续发展。

四、规划目的

整体保护南湖红色文化资源、由湖岛园林构成的“烟雨江南”水乡经典形象、“城中双湖、城湖相拥”的营城格局,保护并传承南湖景观审美的“诗情画意”特色以及所蕴含的多元文化遗存与传统,建立保护和利用相适应的保护体系。

五、保护对象

保护对象包括整体价值和七种类型的资源要素。

整体价值包括:独特的红色文化价值,由湖岛园林构成的“烟雨江南”水乡经典形象,珍贵的城湖景观格局,景观蕴含的多元文化遗存与传统,以及精神家园、文化传承、观赏休憩、生态保护等综合作用所形成的价值内涵。

七种类型的资源要素包括:中国共产党诞生地、南湖自然湖岛、“城湖相拥”的城湖空间格局、“鸳鸯湖”两湖景观格局、“嘉禾八景”“梅溪八景”等题名景观、南湖文化史迹和南湖特色动植物。

六、保护内容

保护内容分为红色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城湖空间格局保护三个部分。

(一)红色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红色文化保护:严格保护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及周边历史环境风貌的完整和统一,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本体及其环境安全性、完整性的活动。科学利用红色文化资源,提升文化和旅游融合层次。发挥南湖革命纪念馆国家一级博物馆龙头作用,带动红色基地优化提升,提质红色资源重要标识地。

文物古迹保护:包括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点)、历史建筑和湮灭遗址。文物保护应原址保护,尽可能减少干预,保留和使用传统材料、传统工艺,必须保护文物历史环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损坏或者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面推进普查工作,建立保护档案。建立四级名录体系,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加强展示交流,促进合理的活化利用。

题名景观保护:深度挖掘,丰富题名景观内容,适当修复历史遗存,多种形式展示题名景观。

(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

自然湖岛园林保护:保持南湖水域岸线的原真性和岛屿的完整性,严格保护水域自然形态,保护湖畔园林绿化空间不被侵占。自然湖岛范围内,严格限制建设开发。加强监测维护和园林建设管理。

古树名木保护:古树名木严禁砍伐,原则上不应移植。

特色动植物保护:保护培育特色动植物,控制外来物种,加强日常养护。

生态环境保护:控制游船数量,限制游船吨位。控制水域种养殖,定期监测,常态管护。提高水体质量,全面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环卫设施,加强监测管理。

(三)城湖空间格局保护

城湖空间格局控制:保护和改善重要眺望点之间的视线通廊及河湖水系视线通廊。控制规划范围内新建建筑高度,营造缓和、有韵律的天际线效果,控制环湖风貌。严格控制影响格局的建设行为, (略) 格局和历史景观风貌特征。

两湖景观格局控制:增加连通通道,对“梅溪”适度植入生态保育、游憩、绿道等功能,增强两湖之间空间联系和功能联动。

建设发展控制:限制建设文化景观建筑、 (略) 政设施。禁止建设行政办公建筑,及与南湖景观、文化保护、管理、游赏、旅游服务等无关的各类建筑。更新完善现状建筑使用功能,提升区域运营管理水平。

道路交通管控:制定特殊节庆的应急预案,建立车流监测预警诱导管理系统。实施重要拥堵节点改造,逐步疏导过境交通。合理组织内部交通, (略) 络贯通,优化发展公共交通。

(略) 南湖保护规划(2023-2035年)(草案) 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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