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横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横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横峰生态环境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横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横环字〔202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发展,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横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3-*-04-01-* ??
项目单位: (略) 横峰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横峰县主要河流沿线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一)对横峰县经过排查溯源后予以保留的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命名并编码,选取全县范围内,考核断面上下游、排放水质不达标、对流域水环境质量影响严重的12个入河排污口,安装12个入河排污口标识牌、安装12套水质自动监测装置、12套流量实时监控装置、12套周围环境视频监控装置,构建横峰县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系统。(二)配备水质自动监测装置安装 (略) ,建设12个口门改造及观测窗口、24个检查井等维护设施,针对240米排水不畅、老化破损等排污通道进行检修维护。(三)建设1套横峰县重点入 (略) ,实现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实时监控、周边环境实时显示,监管预警“零时差”,为水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保障。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60.*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横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 (略) 横峰生态环境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招标估(概)算总金额 (万元)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1360.8 | |||||||||
勘察 | 9.3 | ||||||||
设计 | 45.0 | ||||||||
建安工程 | 291.6 | ||||||||
监理 | 20.0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873.2 | |||||
重要材料 | 32.0 | ||||||||
其他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7.5 | |||||||
基本预备费 | 64.8 | ||||||||
其他 | 7.4 | ||||||||
情况说明: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专项评估费、各项规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场地清理项目、辅助施工项目和生产准备费、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江西省实施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规定,项目单位必须在中国 (略) 或者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执行。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3月1日????????????????????????????????????????????????????????????????????????????????????????????????????????????????????????????????????????????????????????????????????????????????????????????????????????????????????????????????????? |
关于横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横峰生态环境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横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横环字〔202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发展,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横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3-*-04-01-* ??
项目单位: (略) 横峰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横峰县主要河流沿线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一)对横峰县经过排查溯源后予以保留的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命名并编码,选取全县范围内,考核断面上下游、排放水质不达标、对流域水环境质量影响严重的12个入河排污口,安装12个入河排污口标识牌、安装12套水质自动监测装置、12套流量实时监控装置、12套周围环境视频监控装置,构建横峰县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系统。(二)配备水质自动监测装置安装 (略) ,建设12个口门改造及观测窗口、24个检查井等维护设施,针对240米排水不畅、老化破损等排污通道进行检修维护。(三)建设1套横峰县重点入 (略) ,实现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实时监控、周边环境实时显示,监管预警“零时差”,为水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保障。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60.*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横峰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 (略) 横峰生态环境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招标估(概)算总金额 (万元)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1360.8 | |||||||||
勘察 | 9.3 | ||||||||
设计 | 45.0 | ||||||||
建安工程 | 291.6 | ||||||||
监理 | 20.0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873.2 | |||||
重要材料 | 32.0 | ||||||||
其他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7.5 | |||||||
基本预备费 | 64.8 | ||||||||
其他 | 7.4 | ||||||||
情况说明: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专项评估费、各项规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场地清理项目、辅助施工项目和生产准备费、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江西省实施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规定,项目单位必须在中国 (略) 或者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执行。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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