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4年度隆安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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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4年度隆安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公告

根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残联字〔2021〕25号)文件精神 ,现将我县申报2024年度“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满一年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不少于所申请基地奖励补贴资金的1.5倍,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有相对稳定、适合残疾人的劳动项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助残意愿,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 (略) 场前景,有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无侵害残疾人权益和其他违法行为记录。

(三)在隆安县内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地,有适合残疾人接受培训、劳动就业、发展生产的场所,场所环境、空气质量、污水排放、安全措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为残疾人劳动就业提供合理便利的基本设施和辅助用品。

二、基地类型

基地可通过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模式,帮助残疾人提高生产劳动技能、实现就业或发展生产。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基地设置适合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岗位,以全日制用工或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安排残疾人在基地劳动就业,提供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其中每安排1名残疾人全日制就业可按照帮扶2名残疾人折算。

(二)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基地通过向残疾人提供种子、种雏、苗木、农药、农肥、技术等帮扶,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给予每户残疾人家庭免费提供生产资料并提供技术指导等跟踪服务。

三、申报所需材料

基地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书;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四、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到2024年3月25日结束。

五、申报地址

隆安县残疾人联合会(城厢镇拱阁街67号)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黄小泉,联系电话:0771-*。

附件: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隆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参考样本)

行政属地: 市 县(市、区)

申报单位

全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


主营业务


场地面积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申请类型

□安置就业□辐射带动□综合

申请

奖补资金

申请

奖补年度

计划

扶持

项目

简述

(应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类型、规模、经营状况、近年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情况;

2.安置残疾人就业主要岗位和工作情况描述,或辐射带动残疾人发展生产项目描述;

3.项目计划进度;

4.受帮扶残疾人预期年增收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计划

扶持

项目

简述


申请人

承诺

本单位依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自愿申请建立“阳光助残”基地,履行帮扶残疾人责任,所填申请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属实,若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县级残联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县级财政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备注:随表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表格名称
操作

根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残联字〔2021〕25号)文件精神 ,现将我县申报2024年度“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满一年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不少于所申请基地奖励补贴资金的1.5倍,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有相对稳定、适合残疾人的劳动项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助残意愿,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 (略) 场前景,有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无侵害残疾人权益和其他违法行为记录。

(三)在隆安县内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地,有适合残疾人接受培训、劳动就业、发展生产的场所,场所环境、空气质量、污水排放、安全措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为残疾人劳动就业提供合理便利的基本设施和辅助用品。

二、基地类型

基地可通过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模式,帮助残疾人提高生产劳动技能、实现就业或发展生产。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基地设置适合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岗位,以全日制用工或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安排残疾人在基地劳动就业,提供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其中每安排1名残疾人全日制就业可按照帮扶2名残疾人折算。

(二)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基地通过向残疾人提供种子、种雏、苗木、农药、农肥、技术等帮扶,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给予每户残疾人家庭免费提供生产资料并提供技术指导等跟踪服务。

三、申报所需材料

基地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书;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四、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到2024年3月25日结束。

五、申报地址

隆安县残疾人联合会(城厢镇拱阁街67号)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黄小泉,联系电话:0771-*。

附件: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隆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参考样本)

行政属地: 市 县(市、区)

申报单位

全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


主营业务


场地面积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申请类型

□安置就业□辐射带动□综合

申请

奖补资金

申请

奖补年度

计划

扶持

项目

简述

(应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类型、规模、经营状况、近年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情况;

2.安置残疾人就业主要岗位和工作情况描述,或辐射带动残疾人发展生产项目描述;

3.项目计划进度;

4.受帮扶残疾人预期年增收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计划

扶持

项目

简述


申请人

承诺

本单位依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自愿申请建立“阳光助残”基地,履行帮扶残疾人责任,所填申请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属实,若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县级残联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县级财政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备注:随表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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