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前公示:安徽荣星电器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套LED灯具生产项目
审批前公示:安徽荣星电器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套LED灯具生产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年产*套LED灯具生产项目》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9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寿县政务服务中心新桥国际产业园分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略) 年产*套LED灯具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中禹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照明灯具制造项目,位于 (略) 寿县刘岗镇刘岗工业园区08号,占地面积22亩,建设2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87㎡,设置喷涂前处理生产线、喷塑流水线、喷漆线等,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87㎡,局部四层:一层设置原材料堆放区、打磨及抛光区、配件组装区、机械加工区、焊接区、成品区、辅料仓库、原辅材料及成品周转仓库等;局部二层设置灯具装配流水线;局部三层设置灯具成品仓库、电器源器件辅料仓库、灯具实验室和验货区域;局部四层设置产品展示厅及办公用房。2#厂房建筑面积为3870㎡,单层结构,布置有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材料及用品仓库、喷漆线、喷粉线、前处理区域、化学品库和危废暂存间。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套LED灯具。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72照明灯具制造;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2105-*-04-01-*)。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施工期的废水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与施工废水,经简易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农肥处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槽液和水帘柜废水。项目磷化槽废液、后道清洗废液含有锌、锰重金属。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槽液更换废水(脱脂、前2道水洗、表调工序)和水帘柜更换废水,采取酸碱中和+化学除磷+混凝沉淀”工艺治理后,达到排放标准。 (略) 未建成前:生产废水经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在厂区暂存池暂存,经检测符合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染物项目和接管限值要求后,由罐车运至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磷化废槽液及清洗废水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在厂区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不得排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 (略) 建成后: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 (略) (略) ,汇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磷化废槽液及清洗废水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在厂区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不得排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规范建设雨水排放口,雨 (略) (略) 。厂区只能设置一个规范的污水总排放口。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采用六个“100%”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或降低大气污染;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主要为机械加工、焊接、钻孔、打磨、喷粉、调漆、喷漆、烘烤、锡焊等工序以及危废间产生的废气。(1)机械加工废气(颗粒物):切割、钻孔、冲孔、折弯、成型等加工工序产生粉尘,设置移动式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2)焊接废气(焊接烟尘):焊接区拥有8台焊接机,焊接废气由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集气罩进行收集,每个焊接点位配套一台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共8台),经处理后在厂区内排放排放。(3)打磨废气(颗粒物):拟建项目在每个打磨点位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共设置3个)进行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中进行处理后,由1根15m高2#排气筒排放。(4)喷粉废气(颗粒物):拟建项目喷粉在4个密闭喷粉房进行,喷粉产生的颗粒物经过底部自带收集管道负压收集后,进入自带的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5)调漆喷漆、烘烤、危废间废气:调漆、喷漆漆雾,设置固定式喷漆房,负压密闭收集废气后,通过水帘+过滤棉预处理,再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4#排气筒排放。烘烤废气:拟在烘道两端进出料口设置侧立式集气罩,烘烤废气收集后,引至喷漆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4#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危废间设置负压抽风系统,废气负压收集经管道引至调漆、喷漆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4#排气筒排放。(6)天然气燃烧废气:拟采用天然气低氮燃烧设备,燃烧烟气收集后,由8m高5#排气筒排放。(7)锡焊烟尘:设置锡焊烟尘净化设备处理,每个焊接点位设置一台锡焊烟尘净化装置(共4台)处理后,集中由1根15m高6#排气筒排放。活性炭、过滤棉定期更换;排气筒、集气罩和风机按要求规范设置。加强无组织废气防治,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喷涂前处理线、喷塑流水线、喷漆流水线、数控钻床、冲床、折板机、剪板机、气动磨砂机、天然气热风炉、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或减震垫、合理布置设备和加强对设备保养、检修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中3 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通过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建筑面积50㎡的危险废物贮存间,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喷涂前处理槽渣、调漆废油漆桶、喷漆产生的漆渣、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分类规范收集,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机械加工产生的边角料、焊接产生的焊渣,机械加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喷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设置建筑面积100㎡的一般工业固废库,机械加工边角料、焊接废焊渣、机械加工除尘器粉尘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喷粉除尘器粉尘,收集回用于喷粉工序。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采取分区防渗的措施。危废暂存间、喷漆房、前处理区域、污水处理站、化学品库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并落实防渗技术要求,生产厂房重点防渗区之外区域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地面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达到相关要求。加强锌、锰重金属等有无渗漏情况巡查,防治、避免污染土壤及地表水、地下水。
? 6、风险防范管理措施。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磷化液、表调剂、中脱剂、槽液、无磷脱脂剂等,主要环境风险来自油漆、磷化液、表调剂、中脱剂、无磷脱脂剂、槽液发生泄漏、废气异常排放和污水处理系统废水泄漏、事故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和周边居民、地表水、地下水等的影响。建设一座容积为150m3的事故池,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储存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废物,落实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和火灾预防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落实风险防范管控措施。
???7、项目运营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登记。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开展污染物达标排放自行监测。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运行中。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年产*套LED灯具生产项目》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9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寿县政务服务中心新桥国际产业园分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略) 年产*套LED灯具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中禹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照明灯具制造项目,位于 (略) 寿县刘岗镇刘岗工业园区08号,占地面积22亩,建设2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87㎡,设置喷涂前处理生产线、喷塑流水线、喷漆线等,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87㎡,局部四层:一层设置原材料堆放区、打磨及抛光区、配件组装区、机械加工区、焊接区、成品区、辅料仓库、原辅材料及成品周转仓库等;局部二层设置灯具装配流水线;局部三层设置灯具成品仓库、电器源器件辅料仓库、灯具实验室和验货区域;局部四层设置产品展示厅及办公用房。2#厂房建筑面积为3870㎡,单层结构,布置有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材料及用品仓库、喷漆线、喷粉线、前处理区域、化学品库和危废暂存间。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套LED灯具。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72照明灯具制造;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2105-*-04-01-*)。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施工期的废水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与施工废水,经简易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农肥处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槽液和水帘柜废水。项目磷化槽废液、后道清洗废液含有锌、锰重金属。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槽液更换废水(脱脂、前2道水洗、表调工序)和水帘柜更换废水,采取酸碱中和+化学除磷+混凝沉淀”工艺治理后,达到排放标准。 (略) 未建成前:生产废水经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在厂区暂存池暂存,经检测符合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染物项目和接管限值要求后,由罐车运至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磷化废槽液及清洗废水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在厂区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不得排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 (略) 建成后: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 (略) (略) ,汇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磷化废槽液及清洗废水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在厂区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不得排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规范建设雨水排放口,雨 (略) (略) 。厂区只能设置一个规范的污水总排放口。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采用六个“100%”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或降低大气污染;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主要为机械加工、焊接、钻孔、打磨、喷粉、调漆、喷漆、烘烤、锡焊等工序以及危废间产生的废气。(1)机械加工废气(颗粒物):切割、钻孔、冲孔、折弯、成型等加工工序产生粉尘,设置移动式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2)焊接废气(焊接烟尘):焊接区拥有8台焊接机,焊接废气由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集气罩进行收集,每个焊接点位配套一台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共8台),经处理后在厂区内排放排放。(3)打磨废气(颗粒物):拟建项目在每个打磨点位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共设置3个)进行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中进行处理后,由1根15m高2#排气筒排放。(4)喷粉废气(颗粒物):拟建项目喷粉在4个密闭喷粉房进行,喷粉产生的颗粒物经过底部自带收集管道负压收集后,进入自带的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5)调漆喷漆、烘烤、危废间废气:调漆、喷漆漆雾,设置固定式喷漆房,负压密闭收集废气后,通过水帘+过滤棉预处理,再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4#排气筒排放。烘烤废气:拟在烘道两端进出料口设置侧立式集气罩,烘烤废气收集后,引至喷漆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4#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危废间设置负压抽风系统,废气负压收集经管道引至调漆、喷漆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4#排气筒排放。(6)天然气燃烧废气:拟采用天然气低氮燃烧设备,燃烧烟气收集后,由8m高5#排气筒排放。(7)锡焊烟尘:设置锡焊烟尘净化设备处理,每个焊接点位设置一台锡焊烟尘净化装置(共4台)处理后,集中由1根15m高6#排气筒排放。活性炭、过滤棉定期更换;排气筒、集气罩和风机按要求规范设置。加强无组织废气防治,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喷涂前处理线、喷塑流水线、喷漆流水线、数控钻床、冲床、折板机、剪板机、气动磨砂机、天然气热风炉、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座或减震垫、合理布置设备和加强对设备保养、检修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中3 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通过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建筑面积50㎡的危险废物贮存间,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喷涂前处理槽渣、调漆废油漆桶、喷漆产生的漆渣、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分类规范收集,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机械加工产生的边角料、焊接产生的焊渣,机械加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喷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设置建筑面积100㎡的一般工业固废库,机械加工边角料、焊接废焊渣、机械加工除尘器粉尘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喷粉除尘器粉尘,收集回用于喷粉工序。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采取分区防渗的措施。危废暂存间、喷漆房、前处理区域、污水处理站、化学品库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并落实防渗技术要求,生产厂房重点防渗区之外区域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地面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达到相关要求。加强锌、锰重金属等有无渗漏情况巡查,防治、避免污染土壤及地表水、地下水。
? 6、风险防范管理措施。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磷化液、表调剂、中脱剂、槽液、无磷脱脂剂等,主要环境风险来自油漆、磷化液、表调剂、中脱剂、无磷脱脂剂、槽液发生泄漏、废气异常排放和污水处理系统废水泄漏、事故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和周边居民、地表水、地下水等的影响。建设一座容积为150m3的事故池,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储存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废物,落实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和火灾预防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落实风险防范管控措施。
???7、项目运营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登记。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开展污染物达标排放自行监测。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运行中。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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