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浚县佳亿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面筋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浚县佳亿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面筋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300吨面筋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浚县善堂镇赵庄村8号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晟达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 (略) 浚县善堂镇赵庄村8号,租赁面积1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生产工艺流程:原料-和面-成型-预煮-冷却定型-刻花-串签-速冻-包装-成品。主要设备:和面机、成型机、煮锅、冷却锅、串签机、封口机、提升机、传送带、天然气锅炉等。本项目建成后年产300吨面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附近养殖场,回用水水质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标准及《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表2标准。 (2)废气 投料、和面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由1根8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的气体经处理后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版)通用行业要求。 (3)噪声 运营期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减振垫、厂房隔音、降低车速等措施,项目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 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尘、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浚县分局 | 受理地点: | 浚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4年3月19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300吨面筋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浚县善堂镇赵庄村8号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晟达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 (略) 浚县善堂镇赵庄村8号,租赁面积1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生产工艺流程:原料-和面-成型-预煮-冷却定型-刻花-串签-速冻-包装-成品。主要设备:和面机、成型机、煮锅、冷却锅、串签机、封口机、提升机、传送带、天然气锅炉等。本项目建成后年产300吨面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附近养殖场,回用水水质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标准及《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表2标准。 (2)废气 投料、和面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由1根8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的气体经处理后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版)通用行业要求。 (3)噪声 运营期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减振垫、厂房隔音、降低车速等措施,项目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 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尘、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浚县分局 | 受理地点: | 浚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4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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