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润泰碳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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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润泰碳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润泰碳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塘 (略) 9号
建设单位 (略) 润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润 (略) 位于 (略) 塘 (略) 9号。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2520m2,建筑面积2520m2,项目主要从事自行车车架、骑行护目镜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自行车车架3.*套、骑行护目镜172.*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略) ;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略) 。 废气:拟将热压成型、胶合、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热压成型、胶合、烘烤工序废气收集后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拟将注塑、热压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注塑热压成型工序废气收集后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次品及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预浸布废料、布袋除尘器集 (略) 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处理后,可实现边界达标。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公司承诺按照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 2024-03-19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润泰碳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塘 (略) 9号
建设单位 (略) 润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润 (略) 位于 (略) 塘 (略) 9号。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2520m2,建筑面积2520m2,项目主要从事自行车车架、骑行护目镜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自行车车架3.*套、骑行护目镜172.*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略) ;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略) 。 废气:拟将热压成型、胶合、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热压成型、胶合、烘烤工序废气收集后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拟将注塑、热压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注塑热压成型工序废气收集后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次品及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预浸布废料、布袋除尘器集 (略) 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处理后,可实现边界达标。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公司承诺按照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 2024-03-19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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