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杭氧电子大宗气二期扩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青岛杭氧电子大宗气二期扩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青岛杭氧电子大宗气二期(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中德生 (略) 西侧、园区四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博华创(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3月19日 至 2024年03月25日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位于 (略) 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中德生 (略) 西侧、 (略) 南侧,租赁芯恩(青岛) (略) 厂区东侧空地进行扩建,项目占地面积3662.8m2,新增建筑面积为109.8 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氮气、压缩空气生产设施及配套输送管道,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空气过滤器6台、分子筛纯化系统1套、分子筛吸附器2台、分馏塔1套、螺杆压缩机4台、氮气纯化器2台等。项目建成后可新增气体供应能力N2(氮气)*Nm3/h、CDA(压缩空气)*Nm3/h。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结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循环冷却排污水经厂 (略) 排入芯恩(青岛) (略) (略) , (略) (略) 排入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溶解性总固体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现有4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过滤器废滤芯、纯化系统废吸附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由设备制造商更换时回收,不暂存。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四)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青岛杭氧电子大宗气二期(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中德生 (略) 西侧、园区四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博华创(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3月19日 至 2024年03月25日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位于 (略) 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中德生 (略) 西侧、 (略) 南侧,租赁芯恩(青岛) (略) 厂区东侧空地进行扩建,项目占地面积3662.8m2,新增建筑面积为109.8 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氮气、压缩空气生产设施及配套输送管道,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空气过滤器6台、分子筛纯化系统1套、分子筛吸附器2台、分馏塔1套、螺杆压缩机4台、氮气纯化器2台等。项目建成后可新增气体供应能力N2(氮气)*Nm3/h、CDA(压缩空气)*Nm3/h。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结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循环冷却排污水经厂 (略) 排入芯恩(青岛) (略) (略) , (略) (略) 排入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溶解性总固体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现有4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过滤器废滤芯、纯化系统废吸附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由设备制造商更换时回收,不暂存。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四)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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