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为保障我县食用农产品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根据《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跨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农产品经营者进行监督抽检,涉及镇康县南伞小李破酥包店等10户经营者销售的产地来自耿马县孟定镇的红小米辣、韭菜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镇康县南伞小李破酥包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豆沙花卷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2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南伞小李破酥包店销售的豆沙花卷(规格型号:散装称重;加工日期:2023-01-12)进行抽样,抽样单编:DBJ*83,并委 (略) 检测,经检测,其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汁)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豆沙花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0元。2、处以罚款3000元。以上两项合计金额:3030元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处罚〔2024〕6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使用的成品豆沙中带入山梨酸及其钾盐所致。
整改情况:表示以后要严格筛选供应商,供应商资质必须齐全,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并做到及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库时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镇康县南伞好运蔬菜销售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8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南伞好运蔬菜销售点销售的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加工日期:2024-01-08)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00,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小米辣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产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你店履行了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非其主观故意,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1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的土壤和水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出库时做好相关记录。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三、镇康县南伞杨先美蔬菜销售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5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南伞杨先美蔬菜销售点销售的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加工日期:2024-01-04)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7,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小米辣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产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你店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非主观故意,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2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的土壤和水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四、杨小花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5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杨小花在镇康县南伞 (略) 场内158-159号摊位销售的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加工日期:2024-01-04)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82,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小米辣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的行为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非其主观故意,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3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的土壤和水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做好相关记录。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五、曹小三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韭菜、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2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曹小三在镇康县 (略) 场临 (略) 场1号摊位销售的韭菜、红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4-01-08)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16、DBJ*17,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韭菜、小米辣的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韭菜、红小米辣的行为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非其主观故意,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4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的土壤和水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依法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食品自查,防范食品安全。
六、雷光景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0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雷光景在镇康县 (略) 场内蔬菜摊位销售的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4-01-10)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97,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小米辣的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的行为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非其主观故意,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5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的土壤和水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做好相关记录。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七、杨认才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9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杨认才在镇康县 (略) 场内蔬菜摊位销售的红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4-01-9)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33,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红小米辣的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的行为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非其主观故意,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6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的土壤和水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做好相关记录。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八、镇康县小萍蔬菜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0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小萍蔬菜摊销售的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4-01-10)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64,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小米辣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产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你店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非主观故意,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7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的土壤和水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九、镇康县方怀蔬菜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0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方怀蔬菜摊销售的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4-01-10)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70,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小米辣啶虫脒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产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你店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非主观故意,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8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使用农药啶虫脒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十、镇康县南伞石美蔬菜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0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南伞石美蔬菜摊销售的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4-01-10)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73,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小米辣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产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你店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非主观故意,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9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的土壤和水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9日
为保障我县食用农产品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根据《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跨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农产品经营者进行监督抽检,涉及镇康县南伞小李破酥包店等10户经营者销售的产地来自耿马县孟定镇的红小米辣、韭菜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镇康县南伞小李破酥包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豆沙花卷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2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南伞小李破酥包店销售的豆沙花卷(规格型号:散装称重;加工日期:2023-01-12)进行抽样,抽样单编:DBJ*83,并委 (略) 检测,经检测,其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汁)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豆沙花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0元。2、处以罚款3000元。以上两项合计金额:3030元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处罚〔2024〕6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使用的成品豆沙中带入山梨酸及其钾盐所致。
整改情况:表示以后要严格筛选供应商,供应商资质必须齐全,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并做到及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库时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镇康县南伞好运蔬菜销售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8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南伞好运蔬菜销售点销售的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加工日期:2024-01-08)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00,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小米辣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产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你店履行了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非其主观故意,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1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的土壤和水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出库时做好相关记录。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三、镇康县南伞杨先美蔬菜销售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5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南伞杨先美蔬菜销售点销售的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加工日期:2024-01-04)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7,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小米辣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产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你店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非主观故意,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2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的土壤和水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四、杨小花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5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杨小花在镇康县南伞 (略) 场内158-159号摊位销售的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加工日期:2024-01-04)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82,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小米辣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的行为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非其主观故意,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3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的土壤和水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做好相关记录。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五、曹小三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韭菜、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2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曹小三在镇康县 (略) 场临 (略) 场1号摊位销售的韭菜、红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4-01-08)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16、DBJ*17,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韭菜、小米辣的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韭菜、红小米辣的行为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非其主观故意,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4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的土壤和水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依法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食品自查,防范食品安全。
六、雷光景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0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雷光景在镇康县 (略) 场内蔬菜摊位销售的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4-01-10)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97,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小米辣的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的行为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非其主观故意,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5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的土壤和水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做好相关记录。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七、杨认才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9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杨认才在镇康县 (略) 场内蔬菜摊位销售的红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4-01-9)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33,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红小米辣的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的行为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非其主观故意,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6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的土壤和水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做好相关记录。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八、镇康县小萍蔬菜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0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小萍蔬菜摊销售的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4-01-10)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64,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小米辣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产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你店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非主观故意,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7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的土壤和水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九、镇康县方怀蔬菜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0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方怀蔬菜摊销售的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4-01-10)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70,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小米辣啶虫脒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产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你店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非主观故意,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8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使用农药啶虫脒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十、镇康县南伞石美蔬菜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0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南伞石美蔬菜摊销售的小米辣(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4-01-10)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DBJ*73,并委托 (略) 检测,经检测,该批次小米辣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小米辣产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你店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非主观故意,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罚: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编号:镇市监不罚〔2024〕9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种植环节的土壤和水所致。
整改情况: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表示以后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对经销商,生产商加大审核。严把质量关,查验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索证索票齐全。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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