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辉南县辉发河、蛤蟆河、大坦平河等11条河域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辉南县辉发河、蛤蟆河、大坦平河等11条河域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查,**日,我局拟对辉南县辉发河、蛤蟆河、大坦平河等11条河域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路53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辉南县辉发河、蛤蟆河、大坦平河等11条河域清淤疏浚工程

建设地点

(略) 辉南县

建设单位

辉南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略) 辉南县,本项目为河道清淤工程,清淤长度约为191.575km,位于辉南县境内辉发河28km、三统河20km、石道河19km、大坦平河8.203km、乌鸡河7.0km、四平街河18.0km、大北岔河20.0km、二岔河13.0km、永兴河11.0km、蛤蟆河38km、一统河9.372km河道管理范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地带范围,施工作业场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和土壤表层破坏的面积降至最低,防止风力侵蚀加重。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植被恢复。设置临时堆放场前表土层要清理(至少30cm),表层土与底层土分侧堆放,临时堆放场撤离后采取分层回填,回填后的最上层的表层土不影响土壤肥力,恢复原有的耕种条件。保护施工区水生生态系统,在施工过程中,水下作业避开鱼类繁殖季节,避开丰水期进行施工;禁止捕捞,禁止排放污水、固废。保护河道*域部分,严禁随意占地施工,严禁随意丢弃废弃物。尽量减少占用耕地并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区应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施工,待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水土保持治理,使防治责任范围内因工程建设而导致的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为施工人员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设置的防渗旱厕进行收集,定期清淘当做农肥。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污染水体。加强施工材料的管理,应备有临时遮挡的苫布,以避免对地表水体的不利影响。采用围栏防止施工现场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流失,进入地表水体,污染河流。应注意对施工材料堆放场进行苫盖,减少雨水冲刷,完善堆场周围排水设施。物料堆场四周应开挖明沟和沉砂池,必要时还要设置阻隔挡墙,防止暴雨径流引起水体污染。工程结束后,应清理施工现场等临时工程用地,防止施工废料、垃圾等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造成水环境污染。

3、废气: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间*域部分施工过程会产生少量施工扬尘,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以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减少淤泥的堆放时间,并及时清运;在晴天应每天对施工*域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对于进入工地施工的各种机械和运输车辆严格检测其尾气排放情况,对于排放不达标的机械及车辆严禁使用。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恶臭气体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

4、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应尽可能减少鸣笛。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高噪声机械设备应安排在昼间,严禁夜间施工。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河道清淤工程清理出来的淤泥砾石,全部由政府部门拍卖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箱进行收集,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经委托检测得知,项目底泥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要求,说明本项目底泥环境质量良好,不存在重金属污染情况,项目产生的淤泥暂存在临时堆放场,最终由政府部门拍卖外售处理。

  经审查,**日,我局拟对辉南县辉发河、蛤蟆河、大坦平河等11条河域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路53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辉南县辉发河、蛤蟆河、大坦平河等11条河域清淤疏浚工程

建设地点

(略) 辉南县

建设单位

辉南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略) 辉南县,本项目为河道清淤工程,清淤长度约为191.575km,位于辉南县境内辉发河28km、三统河20km、石道河19km、大坦平河8.203km、乌鸡河7.0km、四平街河18.0km、大北岔河20.0km、二岔河13.0km、永兴河11.0km、蛤蟆河38km、一统河9.372km河道管理范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地带范围,施工作业场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和土壤表层破坏的面积降至最低,防止风力侵蚀加重。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植被恢复。设置临时堆放场前表土层要清理(至少30cm),表层土与底层土分侧堆放,临时堆放场撤离后采取分层回填,回填后的最上层的表层土不影响土壤肥力,恢复原有的耕种条件。保护施工区水生生态系统,在施工过程中,水下作业避开鱼类繁殖季节,避开丰水期进行施工;禁止捕捞,禁止排放污水、固废。保护河道*域部分,严禁随意占地施工,严禁随意丢弃废弃物。尽量减少占用耕地并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区应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施工,待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水土保持治理,使防治责任范围内因工程建设而导致的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为施工人员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设置的防渗旱厕进行收集,定期清淘当做农肥。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污染水体。加强施工材料的管理,应备有临时遮挡的苫布,以避免对地表水体的不利影响。采用围栏防止施工现场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流失,进入地表水体,污染河流。应注意对施工材料堆放场进行苫盖,减少雨水冲刷,完善堆场周围排水设施。物料堆场四周应开挖明沟和沉砂池,必要时还要设置阻隔挡墙,防止暴雨径流引起水体污染。工程结束后,应清理施工现场等临时工程用地,防止施工废料、垃圾等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造成水环境污染。

3、废气: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间*域部分施工过程会产生少量施工扬尘,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以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减少淤泥的堆放时间,并及时清运;在晴天应每天对施工*域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对于进入工地施工的各种机械和运输车辆严格检测其尾气排放情况,对于排放不达标的机械及车辆严禁使用。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恶臭气体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

4、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应尽可能减少鸣笛。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高噪声机械设备应安排在昼间,严禁夜间施工。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河道清淤工程清理出来的淤泥砾石,全部由政府部门拍卖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箱进行收集,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经委托检测得知,项目底泥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要求,说明本项目底泥环境质量良好,不存在重金属污染情况,项目产生的淤泥暂存在临时堆放场,最终由政府部门拍卖外售处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