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将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给灵山县旧州镇西屯小学的批复
关于同意将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给灵山县旧州镇西屯小学的批复
灵山县旧州镇西屯小学:
县教育局送来《关于申请划拨平*运河工程灵山县旧州镇西屯第二小学新建项目建设用地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灵山县旧州镇西屯村委长塘村、面积共*.55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拨用给灵山县旧州镇西屯小学,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
二、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0.4≤容积率≤0.8,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89号核定为准。
三、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利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亦不得非法处置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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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灵山县旧州镇西屯小学:
县教育局送来《关于申请划拨平*运河工程灵山县旧州镇西屯第二小学新建项目建设用地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灵山县旧州镇西屯村委长塘村、面积共*.55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拨用给灵山县旧州镇西屯小学,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
二、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0.4≤容积率≤0.8,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89号核定为准。
三、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利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亦不得非法处置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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