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2月21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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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2月21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望都 (略) 9号 望都县行政审批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保定金圭新型材料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略) 望都县固店镇南阳村村北

保定金圭新型材料研发中心

河北 (略)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技术改造,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及构筑物。将原辅材料中的耐火土替换为铸造企业浇筑后产生的废涂料壳。新增颚式破碎机(200*300)1台、提升机(200型)1台、磁选机(φ250)1台、雷蒙磨(4R3016)1台、1.2m3料仓1台、3m3料仓1台、振动筛(*S)1台、灌装机(Q*-10)1台、螺旋输送机(LSY-219)2台、捏合机(1000L)1台、双螺旋锥型混合机(DSH-2P)1台、实验器具若干。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产能不变,仍为年产200吨铸造材料(铸造用涂型剂150吨、铸造用粘结剂50吨)。

1、本项目现有工程膏(浆)状膨润土准备单元废气和粘结剂生产单元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脉冲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空,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废壳加工单元破碎、磨粉、输送、包装、灌装工序经集气设备收集,由脉冲布袋除尘器(2#)处理;喂料、落粉工序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2#)处理。粉状涂型剂生产单元废气和膏状涂型剂生产单元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脉冲布袋除尘器(2#)处理。共用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空,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本项目捏合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实验室废水收集后回用。禁止外排。

3、本项目产噪设备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需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禁止外排。

2

保定 (略) 年产3500吨改性专用料项目

(略) 望都县经济开发区北区

保定 (略)

河北 (略)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扩建,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及构筑物。一期购置52机型、65机型、75机型双螺杆挤出机各1台,高速混合机(300型)1台、均化仓(5m3)2台,年产改性专用料500吨;二期购置75机型双螺杆挤出机3台、密炼机(600型)1台、高速混合机(300型)2台、储料仓(5m3)2台、计量加料器4台、上料机2台、均化仓(5m3)5台、冷却水塔1台,年产改性专用料3000吨。

1、本项目一期工程配料工序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空;上料、挤出工序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脉冲布袋除尘器+油烟净化器+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空。需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期工程配料工序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空,需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送料、上料、密炼、挤出工序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脉冲布袋除尘器+油烟净化器+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空,需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本项目冷却废水循环使用,禁止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清源污水处理厂,需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同时满足清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本项目产噪设备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需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禁止外排。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望都 (略) 9号 望都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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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保定金圭新型材料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略) 望都县固店镇南阳村村北

保定金圭新型材料研发中心

河北 (略)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技术改造,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及构筑物。将原辅材料中的耐火土替换为铸造企业浇筑后产生的废涂料壳。新增颚式破碎机(200*300)1台、提升机(200型)1台、磁选机(φ250)1台、雷蒙磨(4R3016)1台、1.2m3料仓1台、3m3料仓1台、振动筛(*S)1台、灌装机(Q*-10)1台、螺旋输送机(LSY-219)2台、捏合机(1000L)1台、双螺旋锥型混合机(DSH-2P)1台、实验器具若干。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产能不变,仍为年产200吨铸造材料(铸造用涂型剂150吨、铸造用粘结剂50吨)。

1、本项目现有工程膏(浆)状膨润土准备单元废气和粘结剂生产单元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脉冲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空,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废壳加工单元破碎、磨粉、输送、包装、灌装工序经集气设备收集,由脉冲布袋除尘器(2#)处理;喂料、落粉工序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2#)处理。粉状涂型剂生产单元废气和膏状涂型剂生产单元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脉冲布袋除尘器(2#)处理。共用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空,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本项目捏合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实验室废水收集后回用。禁止外排。

3、本项目产噪设备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需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禁止外排。

2

保定 (略) 年产3500吨改性专用料项目

(略) 望都县经济开发区北区

保定 (略)

河北 (略)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扩建,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及构筑物。一期购置52机型、65机型、75机型双螺杆挤出机各1台,高速混合机(300型)1台、均化仓(5m3)2台,年产改性专用料500吨;二期购置75机型双螺杆挤出机3台、密炼机(600型)1台、高速混合机(300型)2台、储料仓(5m3)2台、计量加料器4台、上料机2台、均化仓(5m3)5台、冷却水塔1台,年产改性专用料3000吨。

1、本项目一期工程配料工序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空;上料、挤出工序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脉冲布袋除尘器+油烟净化器+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空。需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期工程配料工序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空,需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送料、上料、密炼、挤出工序废气经集气设备收集,由脉冲布袋除尘器+油烟净化器+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空,需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本项目冷却废水循环使用,禁止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清源污水处理厂,需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同时满足清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本项目产噪设备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需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禁止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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