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河新区新能源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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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河新区新能源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漳河新区新能源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 (略) 漳河大道国华汇金中心C座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1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K-ZFCG-*;

2、项目名称:漳河新区新能源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1.*元;

5、最高限价:31.*元;

6、采购需求:工程预算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初审)。

7、合同履行期限:预算编制期30天,跟踪服务同项目工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其他人员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执业资格;

5)拟派投标项目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驻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土建和安装各1人);

6)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 (略) 漳河新区国华汇金中心C座7楼);

3.报名方式:

3.1现场报名;

3.2报名须提供资料:供应商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联合体投标、不转包分包承诺函、企业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财务状况证明、信用信息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公告第二条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装订成一册且须清晰可辨,原件备查),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4月1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 (略) ( (略) 漳河新区国华汇金中心C座7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月1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 (略) ( (略) 漳河新区国华汇金中心C座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 (略) 》(http://**)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联系方式:程 斌 *

联系地址: (略) 漳河新区爱飞客大道通航总部基地8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联系方式:苏云云 0724-*

联系地址: (略) 漳河大道国华汇金中心C座7楼


项目概况

漳河新区新能源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 (略) 漳河大道国华汇金中心C座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1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K-ZFCG-*;

2、项目名称:漳河新区新能源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1.*元;

5、最高限价:31.*元;

6、采购需求:工程预算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初审)。

7、合同履行期限:预算编制期30天,跟踪服务同项目工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其他人员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执业资格;

5)拟派投标项目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驻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土建和安装各1人);

6)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 (略) 漳河新区国华汇金中心C座7楼);

3.报名方式:

3.1现场报名;

3.2报名须提供资料:供应商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联合体投标、不转包分包承诺函、企业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财务状况证明、信用信息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公告第二条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装订成一册且须清晰可辨,原件备查),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4月1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 (略) ( (略) 漳河新区国华汇金中心C座7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月1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 (略) ( (略) 漳河新区国华汇金中心C座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 (略) 》(http://**)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联系方式:程 斌 *

联系地址: (略) 漳河新区爱飞客大道通航总部基地8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联系方式:苏云云 0724-*

联系地址: (略) 漳河大道国华汇金中心C座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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