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版)》 (略) 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落实。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方案(2023版)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评〔2021〕10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加快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统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略)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 (略) ,建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克拉玛依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底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突出分类管控。 (略) 生态环境特征、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区域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和主要保护目标,科学划分环境管控单元,针对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制定差异化的环境准入要求,促进精细化管理。
实施动态管理。按照自治区统筹、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原则, (略) 各项重点规划相衔接,统筹推进落实“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环境质量改善新要求,定期梳理汇总成果内容的变化情况,实现“三线一单”成果的动态评价和管理。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环境风险总体可控,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基本形成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格局。
到2035年,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改善,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实现良性循环,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
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45个(不含兵团),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18个, (略) 国土面积的3.90%。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外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公园、重要湖库等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区。优先保护单元中的生态保护红线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控;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区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开发建设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15个, (略) 国土面积的4.79%。主要包括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工业聚集区等。重点管控单元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12个, (略) 国土面积的91.29%。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严格按照自治区统一划定的环境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和七大片区总体要求, (略) 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建 (略) 总体管控要求和各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市域总体准入要求。全市域范围内执行的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严格环境准入。
各区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自治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涉及的各类保护地,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控。重点管控单元既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承载区,也是环境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的重点区域。其中,产业园区要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实施要求
(一)推进落地应用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协调好发展与底线之间的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管制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作为容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以空间、总量和准入管控为切入点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二)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重要依据,各区、各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方案时应充分衔接,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过程,强化“三线一单”的政策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区域高质量发展水平。
(三)规范开发建设活动
具有建设项目审批职责的部门,应把“三线一单”作为审批重要依据,从严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对列入国家和自治区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内的重大民生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应优化空间布局、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依法依规履行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
(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应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加快治理水、大气、土壤环境污染,推动实现环境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组织开展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切实加强重点管控单元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范,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
(五)强化生态环境监管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应把“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点内容,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
四、“三线一单”长效管理
(一)数据共享共用
依托自治区建立的“三线一单” (略) , (略) “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体要求进行系统集成,并将审核通过的成果数据主动及时上传,与自治区做好对接,实现数据查询、共享共用。
(二)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
(略) “三线一单”原则上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同步更新调整发布。因发展战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国土空间规划等发生重大调整,所涉及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确需更新的,由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做好“三线一单”的定期更新工作,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及时配合更新“三线一单”相关数据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是本辖区“三线一单”实施的主体,负责推进“三线一单”的实施应用。市生态环境局要统筹做好“三线一单”的组织协调、管理应用等工作。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实施应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强化技术支撑
市生态环境局要依托国家及自治区专业技术团队, (略) 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扎实推进“三线一单”成果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维护、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
市生态环境局要落实自治区“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评估和监管机制,抓好各项量化工作,对“三线一单”开展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强化督促指导并严格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三线一单”执法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
市生态环境局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三线一单”成果,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三线一单”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l. (略) 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2023版)
??????2.? (略) 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
??????3.?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版)
附件1
附件2
(略) 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
分区 | 优先保护单元 | 重点管控单元 | 一般管控单元 | 合计 |
克拉玛依区 | 2 | 4 | 4 | 10 |
白碱滩区 | 4 | 4 | 3 | 11 |
独山子区 | 5 | 3 | 2 | 10 |
乌尔禾区 | 7 | 4 | 3 | 14 |
总计 | 18 | 15 | 12 | 45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版)》 (略) 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落实。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方案(2023版)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评〔2021〕10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政发〔2021〕18号),加快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统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略)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 (略) ,建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克拉玛依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底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突出分类管控。 (略) 生态环境特征、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区域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和主要保护目标,科学划分环境管控单元,针对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制定差异化的环境准入要求,促进精细化管理。
实施动态管理。按照自治区统筹、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原则, (略) 各项重点规划相衔接,统筹推进落实“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环境质量改善新要求,定期梳理汇总成果内容的变化情况,实现“三线一单”成果的动态评价和管理。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环境风险总体可控,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基本形成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格局。
到2035年,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改善,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实现良性循环,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划分环境管控单元
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45个(不含兵团),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18个, (略) 国土面积的3.90%。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外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公园、重要湖库等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区。优先保护单元中的生态保护红线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控;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区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开发建设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15个, (略) 国土面积的4.79%。主要包括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工业聚集区等。重点管控单元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12个, (略) 国土面积的91.29%。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严格按照自治区统一划定的环境管控单元、总体准入要求和七大片区总体要求, (略) 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建 (略) 总体管控要求和各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市域总体准入要求。全市域范围内执行的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严格环境准入。
各区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自治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涉及的各类保护地,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控。重点管控单元既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承载区,也是环境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的重点区域。其中,产业园区要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实施要求
(一)推进落地应用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协调好发展与底线之间的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管制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作为容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以空间、总量和准入管控为切入点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二)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重要依据,各区、各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方案时应充分衔接,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过程,强化“三线一单”的政策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区域高质量发展水平。
(三)规范开发建设活动
具有建设项目审批职责的部门,应把“三线一单”作为审批重要依据,从严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对列入国家和自治区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内的重大民生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应优化空间布局、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依法依规履行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
(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应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加快治理水、大气、土壤环境污染,推动实现环境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组织开展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切实加强重点管控单元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范,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
(五)强化生态环境监管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应把“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点内容,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
四、“三线一单”长效管理
(一)数据共享共用
依托自治区建立的“三线一单” (略) , (略) “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体要求进行系统集成,并将审核通过的成果数据主动及时上传,与自治区做好对接,实现数据查询、共享共用。
(二)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
(略) “三线一单”原则上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同步更新调整发布。因发展战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国土空间规划等发生重大调整,所涉及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确需更新的,由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做好“三线一单”的定期更新工作,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及时配合更新“三线一单”相关数据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是本辖区“三线一单”实施的主体,负责推进“三线一单”的实施应用。市生态环境局要统筹做好“三线一单”的组织协调、管理应用等工作。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实施应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强化技术支撑
市生态环境局要依托国家及自治区专业技术团队, (略) 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扎实推进“三线一单”成果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维护、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
市生态环境局要落实自治区“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评估和监管机制,抓好各项量化工作,对“三线一单”开展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强化督促指导并严格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三线一单”执法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
市生态环境局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三线一单”成果,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三线一单”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l. (略) 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2023版)
??????2.? (略) 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
??????3.?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版)
附件1
附件2
(略) 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
分区 | 优先保护单元 | 重点管控单元 | 一般管控单元 | 合计 |
克拉玛依区 | 2 | 4 | 4 | 10 |
白碱滩区 | 4 | 4 | 3 | 11 |
独山子区 | 5 | 3 | 2 | 10 |
乌尔禾区 | 7 | 4 | 3 | 14 |
总计 | 18 | 15 | 12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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