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财政局政府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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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财政局政府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重 (略)

法定代表人:甯忠贵

地址:重庆渝北 (略)

被投诉人1: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

地址: (略) 凯开大道

联系人:袁娇

被投诉人2:贵州中建九鼎 (略)

地址: (略) 迎宾大道77号

联系人:邓柏升

相关当事人:贵州 (略)

联系人:杨清松


投诉人参与了被投诉人组织的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JD-2023-051)采购活动,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于2024年2月5日做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2月27日向本局提起投诉,经补证,投诉符合规定,本局于2024年3月15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怀疑中标单位贵州 (略) 存在证书造假的行为,存在虚假响应。

本局依法开展调查,向被投诉人和相关当事人发出投诉书副本,对该项目招标资料进行了认真研判核实了相关情况,审理查明:

该项目评审结果是由评审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的,从贵州 (略) 提供的商务材料来看,完全能够支撑其在商务部分的得分。投诉人仅通过天眼查未查询到中标单位的资质证书就怀疑中标单位证书造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或贵州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3月20日




投诉人:重 (略)

法定代表人:甯忠贵

地址:重庆渝北 (略)

被投诉人1: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

地址: (略) 凯开大道

联系人:袁娇

被投诉人2:贵州中建九鼎 (略)

地址: (略) 迎宾大道77号

联系人:邓柏升

相关当事人:贵州 (略)

联系人:杨清松


投诉人参与了被投诉人组织的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JD-2023-051)采购活动,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于2024年2月5日做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2月27日向本局提起投诉,经补证,投诉符合规定,本局于2024年3月15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怀疑中标单位贵州 (略) 存在证书造假的行为,存在虚假响应。

本局依法开展调查,向被投诉人和相关当事人发出投诉书副本,对该项目招标资料进行了认真研判核实了相关情况,审理查明:

该项目评审结果是由评审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的,从贵州 (略) 提供的商务材料来看,完全能够支撑其在商务部分的得分。投诉人仅通过天眼查未查询到中标单位的资质证书就怀疑中标单位证书造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或贵州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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