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焦耳炉用高性能耐火材料数字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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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焦耳炉用高性能耐火材料数字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HNJLKP[2023]041 (略) 湘潭分公司 焦耳炉用高性能耐火材料数字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略) 湘潭分公司

联系人

于义为

项目名称

(略) 湘潭分公司焦耳炉用高性能耐火材料数字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地理位置

(略) 湘潭天易示范 (略) 与湘莲大道交汇处东北 (略) 新厂区内

项目简介

本项目总投资*元,在新厂区西侧空地新建厂房四、集控室等相关建构筑物,新建一条焦耳炉用高性能耐火材料生产线,用于焦耳炉熔铸所需的高性能耐火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配套建设电孤炉生产线集控中心等信息化工程,并对现有工程电孤炉生产线实施信息化改造,设计年产焦耳炉用高性能耐火材料300吨。

现场

调查

人员

李城城

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于义为

检测

采样

人员

唐嘉伟、黄广喜

时间

2024年12月15日-12月17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于义为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检测结果

本次粉尘共检测14个作业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第1号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化学毒物共检测锆及其化合物14个作业岗位,氮氧化物1个作业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第1号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共测量噪声15个作业岗位,其中3个作业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超标,其他岗位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共测量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场各1个作业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的标准限值要求。但本次检测为非高温季节,检测数据仅供参考。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 号),本项目属于C308耐火材料制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本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设有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备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台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运行期间职业病防护措施正常运行,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并为岗位工人配备了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能较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基本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按程序上报。

附件下载

HNJLKP[2023]041 (略) 湘潭分公司 焦耳炉用高性能耐火材料数字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略) 湘潭分公司

联系人

于义为

项目名称

(略) 湘潭分公司焦耳炉用高性能耐火材料数字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地理位置

(略) 湘潭天易示范 (略) 与湘莲大道交汇处东北 (略) 新厂区内

项目简介

本项目总投资*元,在新厂区西侧空地新建厂房四、集控室等相关建构筑物,新建一条焦耳炉用高性能耐火材料生产线,用于焦耳炉熔铸所需的高性能耐火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配套建设电孤炉生产线集控中心等信息化工程,并对现有工程电孤炉生产线实施信息化改造,设计年产焦耳炉用高性能耐火材料300吨。

现场

调查

人员

李城城

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于义为

检测

采样

人员

唐嘉伟、黄广喜

时间

2024年12月15日-12月17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于义为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检测结果

本次粉尘共检测14个作业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第1号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化学毒物共检测锆及其化合物14个作业岗位,氮氧化物1个作业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第1号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共测量噪声15个作业岗位,其中3个作业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超标,其他岗位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共测量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场各1个作业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的标准限值要求。但本次检测为非高温季节,检测数据仅供参考。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 号),本项目属于C308耐火材料制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本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设有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备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台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运行期间职业病防护措施正常运行,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并为岗位工人配备了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能较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基本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按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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