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3月20日-3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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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3月20日-3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3月26日。

联系电话:0692-*、*(政务服务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传真:0692-* 邮编:*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德宏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仕明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德宏 (略)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德宏 (略)

项目概况

德宏 (略) 计划投资3500万元, (略) 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仕明工业园区,建设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对区域内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处置。项目总用地面积16667.0m2,总建筑面积15416.17m2。地上面积15183.27m2,其中1#厂房12998.0m2(占地面积6499.0m2,层高大于8米,按两层计算),2#仓库1331.87m2,3#办公室707.20m2(含公共卫浴80m2),4#设备房146.2m2;地下消防水池和泵房232.90m2。容积率0.91,绿地率4.6%,建筑密度52%。项目于**日已取得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为:粉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及固废,运营期存在的主要污染为:汽车安全气囊引爆废气、废油液抽取及精细拆解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制冷剂回收废气、拆解过程中切割产生的粉尘、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硫酸雾废气、噪声、少量的固废、生活污水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项目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项目所在区周边村民,依托周边的生活设施。因此,项目在建设期间,无食堂油烟的产生。

为了将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降至最低,本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在施工中加强对施工场内土石方开挖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运输和堆放、建筑垃圾的堆放和清理等的管理,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石方或废弃物应当用袋子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覆盖防尘布或防护网。

(2)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安排专人对裸露施工面洒水降尘,洒水次数不低于3次/天,风大干燥时段增加洒水频次。

(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

(4)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加盖篷布),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保证物料、渣土、垃圾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洒落的砂石、水泥等物料,砂石堆场、场内的运输线路应定时洒水抑尘。

(5)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建设工地应当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6)渣土及时回填并夯实,暂存堆场尽量远离周边较近的居民点,超过2天的渣土堆、裸地应使用防尘布覆盖等方式防尘。

(7)针对施工运输车辆携带的泥土,应在车辆出施工场地前清理干净,可在车辆出口处设置车轮清洗池清洗车轮泥土。

(8)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方面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9)优化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出入场路径,对建筑物立面设置封闭的防护网,起到阻隔扬尘的作用。

(10)选择优质高效设备,提高能源的使用率,并对各种燃油设备和车辆定期维护,保证其良好运行,减少废气的产生量。

(11)除以上外,施工场地必须严格落实《盈江县工程建设工地扬尘管理办法》相关扬尘防治措施,确保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地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并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予以扬尘防治费用保障。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本项目施工人员约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上厕所依托附近企业厕所,施工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清洁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根据《 (略) 地方用水定额标准》(DB53/T168-2019),并结合本项目实际,环评取施工人员人均日用水量为20L,则项目施工期日耗水量为0.4m3,产污系数按0.8计,则废水产生量为0.32m3/d,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

(2)施工场内不设混凝土拌和,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工具清洗废水、施工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等。在施工过程中在地块内设置1座施工废水沉淀池(容积不低于1.0m3),将引入池中的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

(3)由于项目无大量的地下开挖作业,因此不会产生基坑用水,仅会有少量的地表径流,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抑尘,回用不完的情况下,经沉淀处理后就近排 (略) 政雨水管道,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4)开挖土石方需回填的就近堆放在开挖基坑两侧。减少雨天施工作业,开挖土石方需回填的不得露天堆放,雨天对开挖的土石方进行遮盖,减少水土流失避免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5)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6)本环评要求施工中车辆维修、清洗到盈江县社会车辆维修清洗中心维修清洗。

总之,以上措施简单有效,经济可行,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将不会对附近的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3、施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工程开挖对地下水的破坏以及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等的渗漏对地下水的污染。

项目开挖深度处于地下水最低水位之上,施工开挖基本不会出现地下涌水,工程的开挖基本不会对地下水位造成影响。

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废水,主要的污染物为SS等。施工废水若通过渗透等方式进入地下,将对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施工期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集中收集后回用,做到不外排,同时做好沉淀池防渗措施后,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噪声值在80~95dB(A)之间,对周围声环境及敏感点有一定影响。根据预测分析,施工期场界噪声均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即:昼间噪声限值为70dB(A),夜间限值为55dB(A),昼间约距项目场界10m外,夜间约距项目场界50m外,其排放噪声才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昼间约距项目场界30m外,夜间约距项目场界100m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厂界外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南侧110m的相邻居住区,考虑距离较近,在施工期将会对其造成影响,为了进一步减缓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车辆行驶时间,不在夜间安排施工活动及运输活动,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与设备、并加强维护与保养。

(2)考虑到项目区距离敏感目标较近,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周围环境的敏感性,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电锯、电钻、切割机、打桩等高噪声设备禁止午休(12:00-14:00时)和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并在临近敏感保护目标一侧施工时设置2.0米围挡隔护。特殊需连续施工的作业除外,须连续施工的作业应在施工前三日内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告示。

(3)施工车辆应减速慢行,同时在通过施工场区、运输道路沿线居民聚集区时应禁止鸣笛。

(4)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允许的情况下,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位置。

(5)项目施工期间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提前告知周边住户、单位,希望能取得周边居民及工作单位的理解,如果产生噪声纠纷,建设单位应与周边住户及单位协商解决。

(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高声唱歌或敲击工具等,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7)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以控制。在靠近学校教学区及周边敏感点施工时应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选用低噪声机械,产噪较大的设备必须安排在白天使用,并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

采取措施后,施工各阶段的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采取的措施是可行的。施工期相对于运营期而言其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5、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1)项目区场地较为平坦,本工程弃渣主要来源于管沟、地基开挖等,根据设计资料,本工程土石方挖方量约为1500m3,用于回填场地,土石方开挖量不大,可以做到挖填平衡,无废弃的土石方产生。

(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砖、混凝土等。这些建筑垃圾以无机废物为主,主要包括施工中的下脚料,如废弃的堆土、砖瓦、混凝土块、废钢筋等,同时还包括少量的有机垃圾,主要是各种包装材料,包括废旧塑料、泡沫等。 (略) 建筑垃圾计算标准与方法,新建的建筑面积为15416.17m2,属于钢架及混凝土框架结构,新建的建筑垃圾量按0.03t/m2计算,因此,建筑垃圾约为462.5t。建筑垃圾可进行分类处理,分别捡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由施工方负责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35kg计,施工人员以平均20人计算,施工人员产生垃圾量为7.0kg/d,施工期间(施工期7个月按210d计)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1.47t,清运至园区的垃圾收集点由园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4)沉渣: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及车辆清洗池产生的少量的沉渣,主要泥土为主,及时清掏,随着土石方一起回填场地,不外排。

综上分析,项目施工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去处,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施工期场地平整、地基开挖等会造成地面裸露,植被破坏等现象,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且范围较小,随着施工期结束,这种影响也随之消失。为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与临时占地的管理与保护,精心设计,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不合理堆放。

(2)建筑垃圾必须外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合理处置,杜绝随意堆放造成生态破坏。

以上措施是一般施工过程采取的办法,从操作上是可行。

7、其他保护措施

(1)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土石撒漏,且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出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以避免施工运土 (略) 道路的污染。

(2)对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其他环保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坚决实施。

(3)项目在建设和营运中应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的要求及时反映发生的环保问题,随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检查监督。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不可避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其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但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和周围居民的影响只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在预处理工作平台和动力总成拆解平台的位置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0%,根据《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废气经引风机(风量3240m3/h)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处理后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气经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项目在1#厂房切割位置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0%,废气经引风机(风量3000m3/h)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后的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气经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当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装置设施故障时,应及时对设备及故障进行排查。项目运营期应加强检修、加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操作。尽量避免非正常情况的发生。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过简单沉淀发酵处理后,外排进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 (略) 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达标排放,对地表水体影响不大。

3、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来自生产加工设备,如切割机、打包机等设备的运行过程、汽车拆解时机械敲打声,具体采取的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质量好的设备,大型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以减轻对作业场所环境的影响;②噪声源均设置在厂房内,设备安装减震基座或减震垫,利用围护结构隔声;③合理布置车间内各设备,尽量将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间,特别是高噪声设备;尽量增加距各厂界距离,利用距离衰减降噪;④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维护,确保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尽量让高噪声设备错时运行;⑤车间内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不放置在一起,相互间距离越远越好。生产时,尽量不同时开启多台高噪声设备,相互间错时开工,避免高噪声设备的噪声叠加;⑥车间个别工作岗位应按照劳动保护的有关要求进行个人防护,如佩戴耳塞、耳罩等防噪声用品。

4、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有生活垃圾及不可回收利用材料、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不可回收利用材料及回收粉尘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库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项目报废汽车拆解后将产生一部分危险废物,各类危险废物采用专用收集容器收集后分类暂存至相应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关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

(1)源头控制措施

污水收集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 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项目在汽车拆解过程中,在油液抽取系统置入、拔出容器的过程中,会有少量油液滴落在地面上,拆解严格控制在拆解车间进行拆解,同时操作过程中尽量减少滴落, 地面进行防渗、硬化。危废暂存间发生泄漏,废液顺危废贮存库地面导流 沟进入收集池,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及时封堵泄漏部位。在日常废旧铅酸蓄电池拆除、贮存过程中,如废旧铅酸蓄电池有电解液泄露的,使用密封 PE中转箱进行收集,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分区防渗控措施

项目1#厂房、临时堆场、2#仓库危废贮存区以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应采用防油 渗混凝土面层,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 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或 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 2 毫米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 10cm/s 。项目2#仓库成品半成品贮存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区进行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 ,渗透系数≤1.0×10—7cm/s ,且地面或整体面层上涂刷防油渗涂料,可采用聚合物砂浆、聚酯类涂料或 选用混凝土密封固化剂等材料,项目地面应符合《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2013的防油渗地面要求。其他区域可按照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3)末端控制措施

项目进行分区防渗,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下渗,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处置。采用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有区别的分区防渗措施。

6、风险防范措施

应健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包括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制度、定期开展培训演练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向生态环境等部门报告。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我单位报批的《德宏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可以进行全文本公示。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施工。我单位承诺填写的《信息公开表》情况属实。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3月26日。

联系电话:0692-*、*(政务服务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传真:0692-* 邮编:*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德宏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仕明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德宏 (略)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德宏 (略)

项目概况

德宏 (略) 计划投资3500万元, (略) 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仕明工业园区,建设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对区域内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处置。项目总用地面积16667.0m2,总建筑面积15416.17m2。地上面积15183.27m2,其中1#厂房12998.0m2(占地面积6499.0m2,层高大于8米,按两层计算),2#仓库1331.87m2,3#办公室707.20m2(含公共卫浴80m2),4#设备房146.2m2;地下消防水池和泵房232.90m2。容积率0.91,绿地率4.6%,建筑密度52%。项目于**日已取得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为:粉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及固废,运营期存在的主要污染为:汽车安全气囊引爆废气、废油液抽取及精细拆解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制冷剂回收废气、拆解过程中切割产生的粉尘、破损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硫酸雾废气、噪声、少量的固废、生活污水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项目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项目所在区周边村民,依托周边的生活设施。因此,项目在建设期间,无食堂油烟的产生。

为了将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降至最低,本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在施工中加强对施工场内土石方开挖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运输和堆放、建筑垃圾的堆放和清理等的管理,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石方或废弃物应当用袋子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覆盖防尘布或防护网。

(2)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安排专人对裸露施工面洒水降尘,洒水次数不低于3次/天,风大干燥时段增加洒水频次。

(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

(4)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加盖篷布),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保证物料、渣土、垃圾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洒落的砂石、水泥等物料,砂石堆场、场内的运输线路应定时洒水抑尘。

(5)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建设工地应当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6)渣土及时回填并夯实,暂存堆场尽量远离周边较近的居民点,超过2天的渣土堆、裸地应使用防尘布覆盖等方式防尘。

(7)针对施工运输车辆携带的泥土,应在车辆出施工场地前清理干净,可在车辆出口处设置车轮清洗池清洗车轮泥土。

(8)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方面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9)优化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出入场路径,对建筑物立面设置封闭的防护网,起到阻隔扬尘的作用。

(10)选择优质高效设备,提高能源的使用率,并对各种燃油设备和车辆定期维护,保证其良好运行,减少废气的产生量。

(11)除以上外,施工场地必须严格落实《盈江县工程建设工地扬尘管理办法》相关扬尘防治措施,确保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地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并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予以扬尘防治费用保障。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本项目施工人员约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上厕所依托附近企业厕所,施工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清洁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根据《 (略) 地方用水定额标准》(DB53/T168-2019),并结合本项目实际,环评取施工人员人均日用水量为20L,则项目施工期日耗水量为0.4m3,产污系数按0.8计,则废水产生量为0.32m3/d,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

(2)施工场内不设混凝土拌和,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工具清洗废水、施工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等。在施工过程中在地块内设置1座施工废水沉淀池(容积不低于1.0m3),将引入池中的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

(3)由于项目无大量的地下开挖作业,因此不会产生基坑用水,仅会有少量的地表径流,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抑尘,回用不完的情况下,经沉淀处理后就近排 (略) 政雨水管道,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4)开挖土石方需回填的就近堆放在开挖基坑两侧。减少雨天施工作业,开挖土石方需回填的不得露天堆放,雨天对开挖的土石方进行遮盖,减少水土流失避免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5)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6)本环评要求施工中车辆维修、清洗到盈江县社会车辆维修清洗中心维修清洗。

总之,以上措施简单有效,经济可行,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将不会对附近的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3、施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工程开挖对地下水的破坏以及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等的渗漏对地下水的污染。

项目开挖深度处于地下水最低水位之上,施工开挖基本不会出现地下涌水,工程的开挖基本不会对地下水位造成影响。

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废水,主要的污染物为SS等。施工废水若通过渗透等方式进入地下,将对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施工期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集中收集后回用,做到不外排,同时做好沉淀池防渗措施后,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噪声值在80~95dB(A)之间,对周围声环境及敏感点有一定影响。根据预测分析,施工期场界噪声均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即:昼间噪声限值为70dB(A),夜间限值为55dB(A),昼间约距项目场界10m外,夜间约距项目场界50m外,其排放噪声才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昼间约距项目场界30m外,夜间约距项目场界100m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厂界外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南侧110m的相邻居住区,考虑距离较近,在施工期将会对其造成影响,为了进一步减缓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车辆行驶时间,不在夜间安排施工活动及运输活动,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与设备、并加强维护与保养。

(2)考虑到项目区距离敏感目标较近,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周围环境的敏感性,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电锯、电钻、切割机、打桩等高噪声设备禁止午休(12:00-14:00时)和夜间(22:00-次日6:00时)施工,并在临近敏感保护目标一侧施工时设置2.0米围挡隔护。特殊需连续施工的作业除外,须连续施工的作业应在施工前三日内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告示。

(3)施工车辆应减速慢行,同时在通过施工场区、运输道路沿线居民聚集区时应禁止鸣笛。

(4)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允许的情况下,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位置。

(5)项目施工期间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提前告知周边住户、单位,希望能取得周边居民及工作单位的理解,如果产生噪声纠纷,建设单位应与周边住户及单位协商解决。

(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高声唱歌或敲击工具等,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7)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以控制。在靠近学校教学区及周边敏感点施工时应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选用低噪声机械,产噪较大的设备必须安排在白天使用,并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

采取措施后,施工各阶段的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采取的措施是可行的。施工期相对于运营期而言其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5、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1)项目区场地较为平坦,本工程弃渣主要来源于管沟、地基开挖等,根据设计资料,本工程土石方挖方量约为1500m3,用于回填场地,土石方开挖量不大,可以做到挖填平衡,无废弃的土石方产生。

(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砖、混凝土等。这些建筑垃圾以无机废物为主,主要包括施工中的下脚料,如废弃的堆土、砖瓦、混凝土块、废钢筋等,同时还包括少量的有机垃圾,主要是各种包装材料,包括废旧塑料、泡沫等。 (略) 建筑垃圾计算标准与方法,新建的建筑面积为15416.17m2,属于钢架及混凝土框架结构,新建的建筑垃圾量按0.03t/m2计算,因此,建筑垃圾约为462.5t。建筑垃圾可进行分类处理,分别捡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由施工方负责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35kg计,施工人员以平均20人计算,施工人员产生垃圾量为7.0kg/d,施工期间(施工期7个月按210d计)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1.47t,清运至园区的垃圾收集点由园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4)沉渣: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及车辆清洗池产生的少量的沉渣,主要泥土为主,及时清掏,随着土石方一起回填场地,不外排。

综上分析,项目施工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去处,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施工期场地平整、地基开挖等会造成地面裸露,植被破坏等现象,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且范围较小,随着施工期结束,这种影响也随之消失。为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与临时占地的管理与保护,精心设计,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不合理堆放。

(2)建筑垃圾必须外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合理处置,杜绝随意堆放造成生态破坏。

以上措施是一般施工过程采取的办法,从操作上是可行。

7、其他保护措施

(1)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土石撒漏,且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出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以避免施工运土 (略) 道路的污染。

(2)对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其他环保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坚决实施。

(3)项目在建设和营运中应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的要求及时反映发生的环保问题,随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检查监督。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不可避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其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但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和周围居民的影响只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在预处理工作平台和动力总成拆解平台的位置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0%,根据《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废气经引风机(风量3240m3/h)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处理后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气经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项目在1#厂房切割位置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0%,废气经引风机(风量3000m3/h)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后的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气经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当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装置设施故障时,应及时对设备及故障进行排查。项目运营期应加强检修、加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操作。尽量避免非正常情况的发生。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过简单沉淀发酵处理后,外排进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 (略) 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达标排放,对地表水体影响不大。

3、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来自生产加工设备,如切割机、打包机等设备的运行过程、汽车拆解时机械敲打声,具体采取的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质量好的设备,大型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以减轻对作业场所环境的影响;②噪声源均设置在厂房内,设备安装减震基座或减震垫,利用围护结构隔声;③合理布置车间内各设备,尽量将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间,特别是高噪声设备;尽量增加距各厂界距离,利用距离衰减降噪;④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维护,确保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尽量让高噪声设备错时运行;⑤车间内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不放置在一起,相互间距离越远越好。生产时,尽量不同时开启多台高噪声设备,相互间错时开工,避免高噪声设备的噪声叠加;⑥车间个别工作岗位应按照劳动保护的有关要求进行个人防护,如佩戴耳塞、耳罩等防噪声用品。

4、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有生活垃圾及不可回收利用材料、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不可回收利用材料及回收粉尘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库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项目报废汽车拆解后将产生一部分危险废物,各类危险废物采用专用收集容器收集后分类暂存至相应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关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

(1)源头控制措施

污水收集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 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项目在汽车拆解过程中,在油液抽取系统置入、拔出容器的过程中,会有少量油液滴落在地面上,拆解严格控制在拆解车间进行拆解,同时操作过程中尽量减少滴落, 地面进行防渗、硬化。危废暂存间发生泄漏,废液顺危废贮存库地面导流 沟进入收集池,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及时封堵泄漏部位。在日常废旧铅酸蓄电池拆除、贮存过程中,如废旧铅酸蓄电池有电解液泄露的,使用密封 PE中转箱进行收集,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分区防渗控措施

项目1#厂房、临时堆场、2#仓库危废贮存区以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应采用防油 渗混凝土面层,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 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或 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 2 毫米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 10cm/s 。项目2#仓库成品半成品贮存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区进行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 ,渗透系数≤1.0×10—7cm/s ,且地面或整体面层上涂刷防油渗涂料,可采用聚合物砂浆、聚酯类涂料或 选用混凝土密封固化剂等材料,项目地面应符合《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2013的防油渗地面要求。其他区域可按照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3)末端控制措施

项目进行分区防渗,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下渗,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处置。采用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有区别的分区防渗措施。

6、风险防范措施

应健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包括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制度、定期开展培训演练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向生态环境等部门报告。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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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我单位报批的《德宏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可以进行全文本公示。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施工。我单位承诺填写的《信息公开表》情况属实。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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