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方园鑫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方园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安徽方园鑫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方园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徽方园 (略) 方园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部门: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略) 高新区管委会内)
联系电话:0561-*
地????址: (略) 杜集 (略) 20号
邮????编:*????
项目名称:方园高分子材料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方园 (略)
建设地点: (略) 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园区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略) 场需求,安徽方园 (略) 拟投资*万元,建设方园高分子材料项目。项目租赁厂房面积5000平方米,购置安装相关设备,项目建成后,最终可实现年产*平方米耐磨胶板、*平方米高分 (略) 、重型圆振筛机30台套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以及防治措施
(一)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浇注成型、固化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1)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达标排放;
(2)喷砂、切割等机加工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编号:TA002)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达标排放;
(3)喷漆、晾干废气:设置全封闭喷漆、晾干房,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编号:TA003)处理后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3)达标排放;
(4)橡胶压延、挤出、硫化废气:压延、挤出、硫化机开盖处分别设置集气罩,压延、挤出、硫化废气收集进入冷却系统+高压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4)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4)达标排放排放;
(5)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编号:TA005),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5)达标排放;
(6)焊接烟尘废气:在焊接工段处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编号:TA006)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6)达标排放;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7)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7)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7)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雨污分流,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依托安徽方园毅智 (略) 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龙湖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不会对建设项目周围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脚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焊渣、喷砂废物、抛丸废物、不合格品等,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切削液、废机油、废干式过滤物、漆渣、废活性炭、废桶、废含油抹布及废劳保用品、废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固体废物经以上处理措施后均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徽方园 (略) 方园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部门: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略) 高新区管委会内)
联系电话:0561-*
地????址: (略) 杜集 (略) 20号
邮????编:*????
项目名称:方园高分子材料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方园 (略)
建设地点: (略) 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园区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略) 场需求,安徽方园 (略) 拟投资*万元,建设方园高分子材料项目。项目租赁厂房面积5000平方米,购置安装相关设备,项目建成后,最终可实现年产*平方米耐磨胶板、*平方米高分 (略) 、重型圆振筛机30台套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以及防治措施
(一)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浇注成型、固化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1)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达标排放;
(2)喷砂、切割等机加工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编号:TA002)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达标排放;
(3)喷漆、晾干废气:设置全封闭喷漆、晾干房,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编号:TA003)处理后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3)达标排放;
(4)橡胶压延、挤出、硫化废气:压延、挤出、硫化机开盖处分别设置集气罩,压延、挤出、硫化废气收集进入冷却系统+高压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4)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4)达标排放排放;
(5)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编号:TA005),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5)达标排放;
(6)焊接烟尘废气:在焊接工段处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编号:TA006)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6)达标排放;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7)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007)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7)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雨污分流,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依托安徽方园毅智 (略) 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龙湖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不会对建设项目周围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脚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焊渣、喷砂废物、抛丸废物、不合格品等,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切削液、废机油、废干式过滤物、漆渣、废活性炭、废桶、废含油抹布及废劳保用品、废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固体废物经以上处理措施后均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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