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一批,编号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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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一批,编号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一批)查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群众举报件“ (略) 兴宾区高安乡往石龙 (略) 红路口附近,广 (略) 对面有一个养殖场,排放的臭气浓重, (略) 及周边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环境,反映过几次,未收到处理结果信息。”问题(受理编号:D2LB*),已完成整改工作。依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问题调查核实、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群众反映养殖场“排放的臭气浓重, (略) 及周边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环境”的核实情况。现场检查发现,广西 (略) 鼎晟种猪场,在15栋南北向猪舍共设置45个排风口、3栋东西向猪舍共设置24个排风口,该公司周边可闻到较浓重的养殖臭味,猪舍排风口距离西北面的三江口办公区及黔江示范场宿舍区约300米、距南面广 (略) 约220米;该公司西面集粪池使用黑色薄膜进行覆盖,但是部分薄膜已损坏,现场有粪污臭味,距离西北面的三江口办公区及宿舍区约200米。原建有的异位发酵床距离联创水泥管场员工宿舍太近,需要搬迁到西北面环保区,至今未搬迁完毕,也未使用异位发酵床。经现场核查,投诉臭气影响的情况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反映过几次,未收到处理结果信息”的核实情况。自2023年以来,我区曾于3月份收到群众反映关于该养殖场的臭气投诉问题,3月13日,我区组织兴宾生态环境局、高安乡政府到现场调查处置,先后要求养殖场加强猪舍除臭,对沼液塘覆膜加盖密闭。养殖场按要求对沼液塘进行了覆盖隔臭。但猪舍臭气治理仍不到位,臭气影响未彻底解决。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综合以上情况,该案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二、整改情况

(一)整改情况:2023年5月11日,我区执 (略) 养殖场现场负责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科学喂养,做好消杀除臭工作,通过源头饲料添加益生菌以及对猪舍加强喷淋除臭,做好粪污处理除臭工作,防止臭气污染扰民;二是3日内修复好养殖场西面集粪池破损黑色薄膜;三是加快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023年7月13日, (略) (略) 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行为下达处罚决定书(来兴环罚字〔2023〕6号),罚款*元。2023年11月22日我 (略) 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采样检测,2023年11月29日, (略) 出具 (略) 无组织臭气浓度未超过畜禽养殖行业及恶臭气体排放限值标准。2024年1月18日,经现场再次核查,臭气散发已不明显。

(二)整改成效:广西 (略) 鼎晟种猪场排放的臭气浓重问题已降低至行业气体排放限值标准,自2023年11月至今未收到新的臭气投诉,完成整改。

三、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4日,共7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4年3月14日前将意见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宾生态环境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邮政编码:*,监督电话:0772-*(兴宾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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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一批)查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群众举报件“ (略) 兴宾区高安乡往石龙 (略) 红路口附近,广 (略) 对面有一个养殖场,排放的臭气浓重, (略) 及周边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环境,反映过几次,未收到处理结果信息。”问题(受理编号:D2LB*),已完成整改工作。依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问题调查核实、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群众反映养殖场“排放的臭气浓重, (略) 及周边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环境”的核实情况。现场检查发现,广西 (略) 鼎晟种猪场,在15栋南北向猪舍共设置45个排风口、3栋东西向猪舍共设置24个排风口,该公司周边可闻到较浓重的养殖臭味,猪舍排风口距离西北面的三江口办公区及黔江示范场宿舍区约300米、距南面广 (略) 约220米;该公司西面集粪池使用黑色薄膜进行覆盖,但是部分薄膜已损坏,现场有粪污臭味,距离西北面的三江口办公区及宿舍区约200米。原建有的异位发酵床距离联创水泥管场员工宿舍太近,需要搬迁到西北面环保区,至今未搬迁完毕,也未使用异位发酵床。经现场核查,投诉臭气影响的情况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反映过几次,未收到处理结果信息”的核实情况。自2023年以来,我区曾于3月份收到群众反映关于该养殖场的臭气投诉问题,3月13日,我区组织兴宾生态环境局、高安乡政府到现场调查处置,先后要求养殖场加强猪舍除臭,对沼液塘覆膜加盖密闭。养殖场按要求对沼液塘进行了覆盖隔臭。但猪舍臭气治理仍不到位,臭气影响未彻底解决。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综合以上情况,该案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二、整改情况

(一)整改情况:2023年5月11日,我区执 (略) 养殖场现场负责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科学喂养,做好消杀除臭工作,通过源头饲料添加益生菌以及对猪舍加强喷淋除臭,做好粪污处理除臭工作,防止臭气污染扰民;二是3日内修复好养殖场西面集粪池破损黑色薄膜;三是加快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023年7月13日, (略) (略) 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行为下达处罚决定书(来兴环罚字〔2023〕6号),罚款*元。2023年11月22日我 (略) 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采样检测,2023年11月29日, (略) 出具 (略) 无组织臭气浓度未超过畜禽养殖行业及恶臭气体排放限值标准。2024年1月18日,经现场再次核查,臭气散发已不明显。

(二)整改成效:广西 (略) 鼎晟种猪场排放的臭气浓重问题已降低至行业气体排放限值标准,自2023年11月至今未收到新的臭气投诉,完成整改。

三、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4日,共7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4年3月14日前将意见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宾生态环境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邮政编码:*,监督电话:0772-*(兴宾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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