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东戴河新区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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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东戴河新区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微能汇通东戴河智能生产基地项目

东戴河新区数时街西侧、标准化厂房南侧

微能汇通(辽宁) (略)

辽宁昊华 (略)

该项目位于东戴河新区数时街西侧、标准化厂房南侧,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40.*元),建设2座生产车间(其中1座为预留厂房)和1座研发中心综合楼。项目 年产各类电压互感器*台,各类电流互感器*台,智能一体化电流、电压传感器*台,深度融合固封极柱传感器*台。

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收集;喷砂打磨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注塑、固化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共同引至UV光氧+二级活性炭系统,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引至UV光氧+二级活性炭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微能汇通东戴河智能生产基地项目

东戴河新区数时街西侧、标准化厂房南侧

微能汇通(辽宁) (略)

辽宁昊华 (略)

该项目位于东戴河新区数时街西侧、标准化厂房南侧,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40.*元),建设2座生产车间(其中1座为预留厂房)和1座研发中心综合楼。项目 年产各类电压互感器*台,各类电流互感器*台,智能一体化电流、电压传感器*台,深度融合固封极柱传感器*台。

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收集;喷砂打磨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注塑、固化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共同引至UV光氧+二级活性炭系统,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引至UV光氧+二级活性炭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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