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图克镇保障性租赁住房B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图克镇保障性租赁住房B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政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宝 (略) 图克镇保障性租赁住房B区项目
2、建设单位
内蒙古宝 (略)
3、项目概述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乌审旗图克镇图克供电所北侧地块。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保障性租赁房屋2200套、服务用房、道路以及配套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自有资金*元,拟申请银行贷款*万元。
建设期限:2024年6月-2025年8月。
二、项目评估及影响范围
1、影响范围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围绕项目建设运营期生态环境污染、运营安全、交通问题等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事件的因素进行分析。本项目影响范围为:项目周边居民、周边企事业单位。
2、评估范围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为项目在建设期及运营期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事件、判断风险影响的范围,可能产生的原因及潜在的后果,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重点进行分析。
三、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1.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2.项目可能造成的交通风险;
3.项目资金的筹措和落实是否有保障;
4.是否会给当地群众带来不安全感,是否影响当地的社会安定和周边社会治安秩序。
四、征询事项
1、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2、您认为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发展?
3、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何意见或建议?
4、您认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五、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社会各界人士、组织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进行反馈。
建设单位:内蒙古宝 (略)
联系人:唐海洋
电 话:*
编制单位:内蒙古中资 (略)
联系人:赵彩鲜
电 话:*
邮 箱:*@*q.com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政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宝 (略) 图克镇保障性租赁住房B区项目
2、建设单位
内蒙古宝 (略)
3、项目概述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乌审旗图克镇图克供电所北侧地块。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保障性租赁房屋2200套、服务用房、道路以及配套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自有资金*元,拟申请银行贷款*万元。
建设期限:2024年6月-2025年8月。
二、项目评估及影响范围
1、影响范围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围绕项目建设运营期生态环境污染、运营安全、交通问题等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事件的因素进行分析。本项目影响范围为:项目周边居民、周边企事业单位。
2、评估范围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为项目在建设期及运营期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事件、判断风险影响的范围,可能产生的原因及潜在的后果,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重点进行分析。
三、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1.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2.项目可能造成的交通风险;
3.项目资金的筹措和落实是否有保障;
4.是否会给当地群众带来不安全感,是否影响当地的社会安定和周边社会治安秩序。
四、征询事项
1、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2、您认为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发展?
3、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何意见或建议?
4、您认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五、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社会各界人士、组织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进行反馈。
建设单位:内蒙古宝 (略)
联系人:唐海洋
电 话:*
编制单位:内蒙古中资 (略)
联系人:赵彩鲜
电 话:*
邮 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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