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
地点:大英县象山镇
建设内容:2018年,大英 (略) 水利规 (略) 展开本工程初设设计工作,并于2018年9月10日取得四川省水利厅下达的《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川水函[2018]1329号);2019年8月,四川 (略) 编制完成《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8月29日, (略) 大英县生态环境局以文件遂大环函[2019]92号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9年7月27日施工开始,2020年10月25日施工完成。本项目新建2段堤防长0.671km,新建防洪堤分别为陈古溪段和郪江段,其中陈古溪段堤防位于郪江支流陈古溪左岸,建堤长度211.16m,为斜坡式堤,堤防高度约11.8m,尾段与象山林海大桥桥墩连接;郪江段堤防位于郪江干流左岸,象山镇污水处理厂位置,建堤长度460m,为斜坡式堤,堤防高度为10.5~12.9m,起点接已建 (略) 场段防洪堤。
两段堤防防洪标准均为10年一遇。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
地点:大英县象山镇
建设内容:2018年,大英 (略) 水利规 (略) 展开本工程初设设计工作,并于2018年9月10日取得四川省水利厅下达的《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川水函[2018]1329号);2019年8月,四川 (略) 编制完成《大英县象山镇郪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8月29日, (略) 大英县生态环境局以文件遂大环函[2019]92号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9年7月27日施工开始,2020年10月25日施工完成。本项目新建2段堤防长0.671km,新建防洪堤分别为陈古溪段和郪江段,其中陈古溪段堤防位于郪江支流陈古溪左岸,建堤长度211.16m,为斜坡式堤,堤防高度约11.8m,尾段与象山林海大桥桥墩连接;郪江段堤防位于郪江干流左岸,象山镇污水处理厂位置,建堤长度460m,为斜坡式堤,堤防高度为10.5~12.9m,起点接已建 (略) 场段防洪堤。
两段堤防防洪标准均为10年一遇。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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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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