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3月20日拟对威远县龙会河干流山洪沟治理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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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3月20日拟对威远县龙会河干流山洪沟治理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3月20日拟对威远县龙会河干流山洪沟治理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0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喷雾干燥塔节能环保提升(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3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32-*

地 址: (略) 威远县行政审批局二楼70号生态环境窗口(严 (略) 12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威远县龙会河干流山洪沟治理工程

(略) 威远县界牌镇

四川 (略)

四川维桢山水 (略)

项目河道综合治理长度3.5km,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和河道疏浚,其中护岸河段0.743km,清障河段3.5km。工程石关门支沟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P=10%);干流下段左岸防洪标准采用5年一遇(P=20%)。

一、施工期:

施工期采取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项目施工期扬尘采取硬质围挡、洒水控尘等措施控制;车辆及机械运行排放的尾气通过大气的自净作用得到净化。

(2)废水:基坑废水采用自然沉淀法处理,每个工段设置1 个集水坑进行沉淀处理;施工人员办公生活采用就近租赁居民房屋的方式,生活污水可依托租赁居民房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施肥,不排放。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音设备,以及车辆运输噪声通过 (略) 面结构、 (略) 坡度、加强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

(4)固废:项目弃渣运至威远县乡村冷链物流项目-冷链物流工程回用;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场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通过少占地、减少植被破坏、加强施工管理及迹地恢复等措施减少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当地的防洪泄洪能力,改善当地景观,营运期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为防止水体污染,在后期营运过程中做好渠道保护工作,防止沿线生活污水非法排入渠道,防止建筑侵占河道,做好环境保护及管理工作。

三、其他部门意见:

2023年11月8日,威远县水利局以“威水【2023】181号”文件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

2

水基岩屑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略) 威远县连界镇先锋村11社

(威远县连界固废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集中区内)

内江 (略)

四川 (略)

为实现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的综合利用,本公司拟对现有的钻井水基岩屑资源化利用生产线进行改建,现有钻井水基岩屑资源化利用生产线采用加药预处理+机械筛分+压滤工艺处理水基岩屑,处理得到的筛分渣和压滤渣外售给水泥厂作为原料使用。本次改建拟调整现有水基岩屑处理量(由*t/a缩减为*t/a),同时新增污泥储存及输送设施,污泥处置依托现有的隔膜压滤机。项目改建完成后,年处理水基岩屑*t/a、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t/a。水基岩屑经加药预处理+机械筛分+压滤工艺处理得到筛分渣及压滤渣,其中筛分渣量为*t/a、压滤渣量为*t/a。含水率为80%的污泥经压滤后得到含水率为55%的泥饼,泥饼产量约为*t/a。

一、施工期:

施工期已采取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项目施工期扬尘采取硬质围挡、洒水控尘等措施控制;车辆及机械运行排放的尾气通过大气的自净作用得到净化。

(2)废水: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避免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等措施控制。车辆运输噪声通过 (略) 面结构、 (略) 坡度、加强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

(4)固废: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场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污泥储存及处置过程产生的臭气通过对污泥暂存池、污泥产品库房、压滤机房进行封闭,屋顶设置负压抽气系统,各部位产生的臭气经风机引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石灰仓粉尘通过仓顶设置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石灰加药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产品库房扬尘通过封闭库房、硬化地面的措施进行控制。车辆运输扬尘通过硬 (略) 、定期清扫、洒水控尘、 (略) 对进行车辆进行冲洗等措施进行控制。

(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区外雨水经截洪沟收集后外排至周边沟渠。项目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沟收集至沉砂池沉淀后,排入本公司已建的雨水收集池,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生产及生 (略) 已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本项目车辆及车间地面冲洗,其余用作内江 (略) 生产用水。

(3)噪声:项目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择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进行控制;车辆运输噪声通过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合理安排装运,设置减速、禁鸣标识,控制车速和鸣笛等措施降低对外界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石灰仓仓顶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返回石灰仓中,作为预处理药剂使用;加药粉尘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加入预处理池中作为预处理药剂使用。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其他部门意见:

2023年10月13日,威远县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310-*-99-02-*]JXQB-0265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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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0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喷雾干燥塔节能环保提升(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3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32-*

地 址: (略) 威远县行政审批局二楼70号生态环境窗口(严 (略) 12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威远县龙会河干流山洪沟治理工程

(略) 威远县界牌镇

四川 (略)

四川维桢山水 (略)

项目河道综合治理长度3.5km,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和河道疏浚,其中护岸河段0.743km,清障河段3.5km。工程石关门支沟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P=10%);干流下段左岸防洪标准采用5年一遇(P=20%)。

一、施工期:

施工期采取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项目施工期扬尘采取硬质围挡、洒水控尘等措施控制;车辆及机械运行排放的尾气通过大气的自净作用得到净化。

(2)废水:基坑废水采用自然沉淀法处理,每个工段设置1 个集水坑进行沉淀处理;施工人员办公生活采用就近租赁居民房屋的方式,生活污水可依托租赁居民房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施肥,不排放。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音设备,以及车辆运输噪声通过 (略) 面结构、 (略) 坡度、加强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

(4)固废:项目弃渣运至威远县乡村冷链物流项目-冷链物流工程回用;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场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通过少占地、减少植被破坏、加强施工管理及迹地恢复等措施减少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当地的防洪泄洪能力,改善当地景观,营运期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为防止水体污染,在后期营运过程中做好渠道保护工作,防止沿线生活污水非法排入渠道,防止建筑侵占河道,做好环境保护及管理工作。

三、其他部门意见:

2023年11月8日,威远县水利局以“威水【2023】181号”文件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

2

水基岩屑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略) 威远县连界镇先锋村11社

(威远县连界固废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集中区内)

内江 (略)

四川 (略)

为实现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的综合利用,本公司拟对现有的钻井水基岩屑资源化利用生产线进行改建,现有钻井水基岩屑资源化利用生产线采用加药预处理+机械筛分+压滤工艺处理水基岩屑,处理得到的筛分渣和压滤渣外售给水泥厂作为原料使用。本次改建拟调整现有水基岩屑处理量(由*t/a缩减为*t/a),同时新增污泥储存及输送设施,污泥处置依托现有的隔膜压滤机。项目改建完成后,年处理水基岩屑*t/a、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t/a。水基岩屑经加药预处理+机械筛分+压滤工艺处理得到筛分渣及压滤渣,其中筛分渣量为*t/a、压滤渣量为*t/a。含水率为80%的污泥经压滤后得到含水率为55%的泥饼,泥饼产量约为*t/a。

一、施工期:

施工期已采取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项目施工期扬尘采取硬质围挡、洒水控尘等措施控制;车辆及机械运行排放的尾气通过大气的自净作用得到净化。

(2)废水: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避免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等措施控制。车辆运输噪声通过 (略) 面结构、 (略) 坡度、加强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

(4)固废: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场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污泥储存及处置过程产生的臭气通过对污泥暂存池、污泥产品库房、压滤机房进行封闭,屋顶设置负压抽气系统,各部位产生的臭气经风机引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石灰仓粉尘通过仓顶设置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石灰加药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产品库房扬尘通过封闭库房、硬化地面的措施进行控制。车辆运输扬尘通过硬 (略) 、定期清扫、洒水控尘、 (略) 对进行车辆进行冲洗等措施进行控制。

(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区外雨水经截洪沟收集后外排至周边沟渠。项目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沟收集至沉砂池沉淀后,排入本公司已建的雨水收集池,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生产及生 (略) 已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本项目车辆及车间地面冲洗,其余用作内江 (略) 生产用水。

(3)噪声:项目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择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进行控制;车辆运输噪声通过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合理安排装运,设置减速、禁鸣标识,控制车速和鸣笛等措施降低对外界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石灰仓仓顶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返回石灰仓中,作为预处理药剂使用;加药粉尘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加入预处理池中作为预处理药剂使用。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其他部门意见:

2023年10月13日,威远县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310-*-99-02-*]JXQB-0265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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