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关于2024年3月2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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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关于2024年3月2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 关于2024年3月2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1 09:11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略) 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 关于2024年3月2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3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传真:0472-*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1

(略) 环 (略) 年产1亿件电子元器件项目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白云鄂博产业园中部园区新材料产业园,机械加工车间位于2号厂房,电镀车间位于3号厂房

(略) 环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白云鄂博产业园中部园区新材料产业园中现有已建成的2#、3#标准厂房,该车间未进行过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现有工程遗留环境问题。本项目机械加工车间占地面积3408m2,电镀车间占地面积1260m2,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的8.89%。

运营期:

1.废气: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粘料粘板废气、磨加工废气、线切割废气、电镀废气。

粘料粘板废气、磨加工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逸散。线切割过程有少量油雾(非*烷总烃)、TSP产生,经设备自带油雾过滤器过滤后在车间内无组织逸散。镍铜镍镍生产线和镍铜镍化学镍生产线共用一套废气处理措施,前处理产生的硝酸雾经4个槽边吸风罩收集;电镀镍铜生产线产生的硫酸雾经44个顶部吸风罩收集,进入TA001#碱液喷淋塔中被吸收、除雾后经20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镀锌生产线前处理产生的硝酸雾经4个槽边吸风罩收集;镀锌生产线电镀过程产生的氮氧化物、硫酸雾经22个顶部吸风罩收集,进入TA002#碱液喷淋塔中被吸收、除雾后经20m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采取了完善的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机械加工车间的线切割机、磨床、自动倒角机等设备和电镀车间超声波清洗机、废气处理风机和水泵等生产设备。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车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略) 第十八中学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3.废水:机械加工生产线主要为煮料过程和切割打磨使用废水不外排,定期清理煮料炉中废磁泥、废水泥板、废大理石板、废502胶。电镀生产线主要废水为倒角酸洗废水、含铜镍废水、混排废水。含铜镍废水经铜镍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标准,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处理后的倒角酸洗废水、含铜镍废水排入膜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中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标准,中水回用于生产。项目通过采取完善的防渗措施,可有效阻断地下水污染途径,正常状况下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同时,项目通过加强运营期间的监控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4.固体废物:根据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相关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及生产工艺,机械加工生产线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废水泥板、废大理石版、废切片刀、废金刚石磨料、废金刚线、废磁泥、废切削液、废502胶、废锯末、废包装材料。电镀生产线产出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槽渣、废槽液、废退镀液、含重金属的废滤芯、废挂具、废离子交换树脂、电镀污泥、结晶盐、废过滤材料、接触危险废物的包装物。

项目固体废物能够全部实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略) 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 关于2024年3月2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1 09:11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略) 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 关于2024年3月2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3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传真:0472-*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白云鄂博矿区分局(*)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1

(略) 环 (略) 年产1亿件电子元器件项目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白云鄂博产业园中部园区新材料产业园,机械加工车间位于2号厂房,电镀车间位于3号厂房

(略) 环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白云鄂博产业园中部园区新材料产业园中现有已建成的2#、3#标准厂房,该车间未进行过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现有工程遗留环境问题。本项目机械加工车间占地面积3408m2,电镀车间占地面积1260m2,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的8.89%。

运营期:

1.废气: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粘料粘板废气、磨加工废气、线切割废气、电镀废气。

粘料粘板废气、磨加工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逸散。线切割过程有少量油雾(非*烷总烃)、TSP产生,经设备自带油雾过滤器过滤后在车间内无组织逸散。镍铜镍镍生产线和镍铜镍化学镍生产线共用一套废气处理措施,前处理产生的硝酸雾经4个槽边吸风罩收集;电镀镍铜生产线产生的硫酸雾经44个顶部吸风罩收集,进入TA001#碱液喷淋塔中被吸收、除雾后经20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镀锌生产线前处理产生的硝酸雾经4个槽边吸风罩收集;镀锌生产线电镀过程产生的氮氧化物、硫酸雾经22个顶部吸风罩收集,进入TA002#碱液喷淋塔中被吸收、除雾后经20m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采取了完善的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机械加工车间的线切割机、磨床、自动倒角机等设备和电镀车间超声波清洗机、废气处理风机和水泵等生产设备。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车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略) 第十八中学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3.废水:机械加工生产线主要为煮料过程和切割打磨使用废水不外排,定期清理煮料炉中废磁泥、废水泥板、废大理石板、废502胶。电镀生产线主要废水为倒角酸洗废水、含铜镍废水、混排废水。含铜镍废水经铜镍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标准,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处理后的倒角酸洗废水、含铜镍废水排入膜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中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标准,中水回用于生产。项目通过采取完善的防渗措施,可有效阻断地下水污染途径,正常状况下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同时,项目通过加强运营期间的监控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4.固体废物:根据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相关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及生产工艺,机械加工生产线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废水泥板、废大理石版、废切片刀、废金刚石磨料、废金刚线、废磁泥、废切削液、废502胶、废锯末、废包装材料。电镀生产线产出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槽渣、废槽液、废退镀液、含重金属的废滤芯、废挂具、废离子交换树脂、电镀污泥、结晶盐、废过滤材料、接触危险废物的包装物。

项目固体废物能够全部实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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