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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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 (略) 年加工塑料制品*件项目、福清 (略) 年回收分拣破碎轮胎8000吨项目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 (略) 年加工塑料制品*件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 (略) 联东U谷·福清融侨经开三创中心产业园标准厂房2A号楼5层)

福州 (略)

福建中 (略)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 (略) 联东U谷·福清融侨经开三创中心产业园标准厂房2A号楼5层),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年加工塑料制品*件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略) 所属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略) 。

废气: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和排放高度进行处理和排放。设置密闭车间,喷漆有机废气经水帘柜收集、烘干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过滤棉+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针对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产品次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运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涂料空桶、漆渣、污泥、喷漆废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2

福清 (略) 年回收分拣破碎轮胎8000吨项目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

福清 (略)

福建中 (略)

项目选址在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福建蓝谷海工装备产业综合体A6厂房(租赁闽洋(福建) (略) 厂房),建设内容和生产规模:年回收分拣破碎轮胎8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 (略) 所属江镜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略) (略) 。

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和排放,车间密闭。工艺废气中颗粒物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收集治理后无组织排放。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除尘器收集的胶粉收集后作为产品胶粉外售;沉淀池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 (略) 年加工塑料制品*件项目、福清 (略) 年回收分拣破碎轮胎8000吨项目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 (略) 年加工塑料制品*件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 (略) 联东U谷·福清融侨经开三创中心产业园标准厂房2A号楼5层)

福州 (略)

福建中 (略)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 (略) 联东U谷·福清融侨经开三创中心产业园标准厂房2A号楼5层),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年加工塑料制品*件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略) 所属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略) 。

废气: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措施和排放高度进行处理和排放。设置密闭车间,喷漆有机废气经水帘柜收集、烘干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过滤棉+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针对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产品次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运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涂料空桶、漆渣、污泥、喷漆废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2

福清 (略) 年回收分拣破碎轮胎8000吨项目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

福清 (略)

福建中 (略)

项目选址在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福建蓝谷海工装备产业综合体A6厂房(租赁闽洋(福建) (略) 厂房),建设内容和生产规模:年回收分拣破碎轮胎8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 (略) 所属江镜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略) (略) 。

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和排放,车间密闭。工艺废气中颗粒物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收集治理后无组织排放。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除尘器收集的胶粉收集后作为产品胶粉外售;沉淀池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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