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市海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新能源汽车配件搬迁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市海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新能源汽车配件搬迁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1 | (略) (略) 年产*套新能源汽车配件搬迁项目 | 姚江镇姚公埠村( (略) 路386-2号1#厂房) | (略) (略) | 项目投资*元,形成年产*套新能源汽车配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1、大气环境:(1)熔化保温烟尘,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压铸脱模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除湿+静电式油烟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3)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4)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20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地表水环境:(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租赁厂房 (略) 雨水经出租方厂区现有雨水收集系统 (略) (略) (2)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 (略) 处理。(3)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4)企业应根据《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内的雨污分流工 (略) 排摸、问题整改、长效管理等措施,实现厂区污水零直排。 3、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数控车床、压铸机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4)项目生产所需所有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5)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15dB以上;(6)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4、固体废物:(1)废包装材料、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抛丸粉尘收尘(含废钢丸)、抛丸粉尘废布袋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2)耐高温废布袋、熔化保温烟尘收尘、废油、铝渣、废活性炭、含油金属屑、含油污泥、废液压油、废除湿材料、槽渣经密封桶或袋收集后和废原料桶、废液压桶一起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生活污水的收集管道、化粪池的防渗防漏工作,做好生产废水管道和处理设施的防渗防漏工作,做好液态原料仓库和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防漏与围堰、固废间、事故应急池的地面防渗防漏工作,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原料及产品贮运、生产过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管道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 (略) (略) .pdf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1 | (略) (略) 年产*套新能源汽车配件搬迁项目 | 姚江镇姚公埠村( (略) 路386-2号1#厂房) | (略) (略) | 项目投资*元,形成年产*套新能源汽车配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1、大气环境:(1)熔化保温烟尘,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压铸脱模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除湿+静电式油烟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3)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4)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20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地表水环境:(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租赁厂房 (略) 雨水经出租方厂区现有雨水收集系统 (略) (略) (2)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合达标纳入工业区截污管送诸 (略) 处理。(3)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废水排放口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也设置标志牌。(4)企业应根据《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及《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对其厂区内的雨污分流工 (略) 排摸、问题整改、长效管理等措施,实现厂区污水零直排。 3、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数控车床、压铸机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4)项目生产所需所有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5)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15dB以上;(6)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4、固体废物:(1)废包装材料、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抛丸粉尘收尘(含废钢丸)、抛丸粉尘废布袋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 (略) 回收利用;(2)耐高温废布袋、熔化保温烟尘收尘、废油、铝渣、废活性炭、含油金属屑、含油污泥、废液压油、废除湿材料、槽渣经密封桶或袋收集后和废原料桶、废液压桶一起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3)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天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分类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生活污水的收集管道、化粪池的防渗防漏工作,做好生产废水管道和处理设施的防渗防漏工作,做好液态原料仓库和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防漏与围堰、固废间、事故应急池的地面防渗防漏工作,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原料及产品贮运、生产过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管道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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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 (略) (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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