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茶陵县鑫诚绿色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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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茶陵县鑫诚绿色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株茶环评表〔2024〕15号

关于茶陵县鑫诚 (略)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茶陵县鑫诚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批茶陵县鑫诚 (略)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茶陵县鑫诚 (略) 位于茶陵县马江镇塘富村,2019年建设年产*万块全自动页岩砖生产线及配套厂房,2019年5 (略) 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环评批复(茶环评表〔2019〕34号)。因市场变化,为提高企业竞争力,该公司进行技改,将现有年产*万块(标砖)页岩烧结砖调整为年产*块(标砖)页岩烧结砖和年产*块锂云母烧结砖,技改后新增搅拌机2台,挤砖机、自动液压机、布坯机、码坯机各1台,不新增生产厂房和用地。主要原辅材料包括页岩、煤矸石、氢氧化钠、生石灰、锂云母混合料,生产工艺包括页岩砖原料破碎、混料搅拌、陈化、成型,锂云母混合料陈化、成型,隧道窑协同干燥、焙烧,成品检验化验等,焙烧、烘干工序共用现有隧道窑和烘干设备,煤矸石用量相应减少。锂云母烧结砖由供应商提供锂云母混合料进行机制压砖,焙烧后供应商回运,不做后续加工处理,烧制方式为两砖混烧。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和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划。根据贵州智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内容和生产工艺实施建设。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生产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场及装卸、配料、破碎筛分粉尘、焙烧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原料堆场建设厂棚并周边封闭(设置可启闭出入口),堆料加盖帆布并场内顶棚设置雾化喷嘴抑尘,装卸区洒水降尘;原料运输遮盖并定期清扫地面;配料和破碎筛分粉尘经半封闭厂房顶棚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无组织排放,锂云母混合料输送机需密闭输送至压机内;隧道窑焙烧烟气经双碱法脱硫和除氟处理后由 28m 排气筒(DA001)排放。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2 限值,铊及其化合物等重金属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4 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3 限值,厂界铊及其化合物等重金属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5 限值。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外排,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表 2 限值。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实施雨污分流,脱硫废水、洗车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预留除铊设备接口,每月对脱硫循环水中的铊进行1 次监测,铊浓度不得超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中循环用水限值 0.015mg/L,如有超过限值,则需进行除铊处理。生产区周围设置环形雨水沟,在厂区西侧建设2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3.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挤砖机、布坯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高噪声设备安装设置减振基座,墙体隔声减震降噪,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厂区周边绿化等综合措施降低场地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2 类标准限值。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为废砖胚、除尘器粉尘、脱硫除尘渣,全部定期回用做制砖原材料,一般固废收集和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收集和贮存废机油、片碱包装袋、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采取防渗处理,落实“四专”管理(专门危废暂存间、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加强原料来源管控:不得使用含锂尾泥和危险废物生产,原料中铊含量控制不高于20mg/kg,物料提供方在转运、买卖前应对含铊量进行检测,按相关要求建立原料储运台账。

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和防范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做好培训、演练记录,加强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发生事故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向有关管理部门汇报,协助环境管理部门开展应急工作。做好原料堆放场、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区域、 (略) 等区域的防渗处理,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及时了解地下水水质情况,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环保工作责任制度,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规范 (略) ,制定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及厂界环境噪声监测计划并开展监测,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接受监督。建设项目在启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应如实查验、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调试情况,按相关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五、本项目排污总量控制指标:SO2 11.42t/a,NOX 9.96t/a。

六、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报批稿,鑫诚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9日


株茶环评表〔2024〕15号

关于茶陵县鑫诚 (略)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茶陵县鑫诚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批茶陵县鑫诚 (略)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茶陵县鑫诚 (略) 位于茶陵县马江镇塘富村,2019年建设年产*万块全自动页岩砖生产线及配套厂房,2019年5 (略) 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环评批复(茶环评表〔2019〕34号)。因市场变化,为提高企业竞争力,该公司进行技改,将现有年产*万块(标砖)页岩烧结砖调整为年产*块(标砖)页岩烧结砖和年产*块锂云母烧结砖,技改后新增搅拌机2台,挤砖机、自动液压机、布坯机、码坯机各1台,不新增生产厂房和用地。主要原辅材料包括页岩、煤矸石、氢氧化钠、生石灰、锂云母混合料,生产工艺包括页岩砖原料破碎、混料搅拌、陈化、成型,锂云母混合料陈化、成型,隧道窑协同干燥、焙烧,成品检验化验等,焙烧、烘干工序共用现有隧道窑和烘干设备,煤矸石用量相应减少。锂云母烧结砖由供应商提供锂云母混合料进行机制压砖,焙烧后供应商回运,不做后续加工处理,烧制方式为两砖混烧。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和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划。根据贵州智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内容和生产工艺实施建设。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生产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场及装卸、配料、破碎筛分粉尘、焙烧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原料堆场建设厂棚并周边封闭(设置可启闭出入口),堆料加盖帆布并场内顶棚设置雾化喷嘴抑尘,装卸区洒水降尘;原料运输遮盖并定期清扫地面;配料和破碎筛分粉尘经半封闭厂房顶棚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无组织排放,锂云母混合料输送机需密闭输送至压机内;隧道窑焙烧烟气经双碱法脱硫和除氟处理后由 28m 排气筒(DA001)排放。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2 限值,铊及其化合物等重金属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4 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3 限值,厂界铊及其化合物等重金属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5 限值。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外排,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表 2 限值。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实施雨污分流,脱硫废水、洗车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预留除铊设备接口,每月对脱硫循环水中的铊进行1 次监测,铊浓度不得超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中循环用水限值 0.015mg/L,如有超过限值,则需进行除铊处理。生产区周围设置环形雨水沟,在厂区西侧建设2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3.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挤砖机、布坯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高噪声设备安装设置减振基座,墙体隔声减震降噪,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厂区周边绿化等综合措施降低场地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2 类标准限值。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为废砖胚、除尘器粉尘、脱硫除尘渣,全部定期回用做制砖原材料,一般固废收集和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收集和贮存废机油、片碱包装袋、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采取防渗处理,落实“四专”管理(专门危废暂存间、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加强原料来源管控:不得使用含锂尾泥和危险废物生产,原料中铊含量控制不高于20mg/kg,物料提供方在转运、买卖前应对含铊量进行检测,按相关要求建立原料储运台账。

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和防范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做好培训、演练记录,加强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发生事故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向有关管理部门汇报,协助环境管理部门开展应急工作。做好原料堆放场、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区域、 (略) 等区域的防渗处理,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及时了解地下水水质情况,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环保工作责任制度,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规范 (略) ,制定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及厂界环境噪声监测计划并开展监测,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接受监督。建设项目在启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应如实查验、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调试情况,按相关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五、本项目排污总量控制指标:SO2 11.42t/a,NOX 9.96t/a。

六、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茶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报批稿,鑫诚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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