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欣尚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滴灌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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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欣尚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滴灌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内蒙古华欣 (略) 新建滴灌带生产项目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必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华欣 (略) 新建滴灌带生产项目;

(2)选址:内蒙古 (略) 科尔沁区余粮堡镇大张家村北111国道北侧,中心坐标为:经度:122°1′29.*″纬度:43°26′34.*″。

(3)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2条,滴灌带生产线4条,水带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废旧塑料5000吨,年产单翼迷宫式滴灌带2100吨,年产水带600吨,年产PE再生颗粒5000吨(外售2000吨,剩余自用);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厂房,利用空厂房进行生产区、暂存区等建设,同时新增建设辅助工程。新建3个30m3的沉淀池,1个40m3的清水池,新建30m2危废库。项目总投资*元,资金全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内蒙古华欣 (略)

联系电话:*(吴兆飞)

邮箱:*@*q.com

地址:内蒙古 (略) 科尔沁区余粮堡镇大张家村北111国道北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内蒙古 (略)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内蒙古,内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内蒙古华欣 (略) 新建滴灌带生产项目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必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华欣 (略) 新建滴灌带生产项目;

(2)选址:内蒙古 (略) 科尔沁区余粮堡镇大张家村北111国道北侧,中心坐标为:经度:122°1′29.*″纬度:43°26′34.*″。

(3)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2条,滴灌带生产线4条,水带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废旧塑料5000吨,年产单翼迷宫式滴灌带2100吨,年产水带600吨,年产PE再生颗粒5000吨(外售2000吨,剩余自用);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厂房,利用空厂房进行生产区、暂存区等建设,同时新增建设辅助工程。新建3个30m3的沉淀池,1个40m3的清水池,新建30m2危废库。项目总投资*元,资金全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内蒙古华欣 (略)

联系电话:*(吴兆飞)

邮箱:*@*q.com

地址:内蒙古 (略) 科尔沁区余粮堡镇大张家村北111国道北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内蒙古 (略)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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