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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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40号


(略) 惠农区庙台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立项申请》(庙政发〔2024〕7号)及其附件收悉。经会商联审领导小组现场踏勘,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和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农区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子项目实施主体暨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惠政办发〔2023〕69号),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312-*-20-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庙台乡寇家桥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庙台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647.8951公顷(9718.43亩),耕地提质改造面积548.8634公顷(8232.95亩),占项目区建设规模的84.71%。

  建设内容:

  (一)土地平整工程

  1.平整工程:平整土方*.72m3。

  2.土壤改良工程:激光平地1275.77亩,机械翻耕及地力培肥1275.77亩。

  (二)灌溉工程:

  1.水源工程:新建9.*方蓄水池1座,9.*方蓄水池1座;新建引水工程2座、取水口2座、进水池2座。

  2.首部工程:新建泵房2座,其中:过滤器房789.70平方米、电器副厂房100.90平米、施肥池2座、新建8387.87亩的灌溉信息化工程。

  3. (略) 工程:灌溉管沟开挖回填*.27m、铺设UPVC管φ315/1.0管道8428.00m、UPVC管φ225/0.8管道*.00m、UPVC管φ200/0.8管道1199.00m、UPVC管φ160/0.63管道*.00m、PEφ90/0.4软带*m、φ16滴灌带(壁厚0.2mm)*.00m。

  4.管道附属建筑物:新建闸阀井157套、检查井48套、排水井186套、阀门保护池987座、现浇C20砼镇墩21座、现浇C20砼支墩14座、管道穿渠  142处、管道穿沟31处、 (略) 96处。

  (三)排水工程:

  1.管道铺设:铺设吸水管*m、集水管1350m、铺设φ90/0.63UPVC管1785m。

  2.集水管穿渠工程:埋设钢管及制作钢管防腐保温(DN300)269m。

  3.其他工程:砌筑检查井13座、出水口尾水119座;干沟清淤4350m、支沟清淤5230m、斗沟清淤3622m、农沟回填*m。

  (四) (略) 工程:

  1. (略) :铺设碎石田间道2923.90m。

  2. (略) :铺设 (略) *.00m。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1.农田防护林工程:病死树伐除及田间树木栽植各4383株。

  2.标识防护工程:新建标识牌1座。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土地平整、灌溉、排水、 (略) 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5月-2026年4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3587.*元,其中工程费3171.*元,其他费415.*元。

  资金来源:惠农区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资金。

  八、有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4〕40号


(略) 惠农区庙台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立项申请》(庙政发〔2024〕7号)及其附件收悉。经会商联审领导小组现场踏勘,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和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农区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子项目实施主体暨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惠政办发〔2023〕69号),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312-*-20-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庙台乡寇家桥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庙台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647.8951公顷(9718.43亩),耕地提质改造面积548.8634公顷(8232.95亩),占项目区建设规模的84.71%。

  建设内容:

  (一)土地平整工程

  1.平整工程:平整土方*.72m3。

  2.土壤改良工程:激光平地1275.77亩,机械翻耕及地力培肥1275.77亩。

  (二)灌溉工程:

  1.水源工程:新建9.*方蓄水池1座,9.*方蓄水池1座;新建引水工程2座、取水口2座、进水池2座。

  2.首部工程:新建泵房2座,其中:过滤器房789.70平方米、电器副厂房100.90平米、施肥池2座、新建8387.87亩的灌溉信息化工程。

  3. (略) 工程:灌溉管沟开挖回填*.27m、铺设UPVC管φ315/1.0管道8428.00m、UPVC管φ225/0.8管道*.00m、UPVC管φ200/0.8管道1199.00m、UPVC管φ160/0.63管道*.00m、PEφ90/0.4软带*m、φ16滴灌带(壁厚0.2mm)*.00m。

  4.管道附属建筑物:新建闸阀井157套、检查井48套、排水井186套、阀门保护池987座、现浇C20砼镇墩21座、现浇C20砼支墩14座、管道穿渠  142处、管道穿沟31处、 (略) 96处。

  (三)排水工程:

  1.管道铺设:铺设吸水管*m、集水管1350m、铺设φ90/0.63UPVC管1785m。

  2.集水管穿渠工程:埋设钢管及制作钢管防腐保温(DN300)269m。

  3.其他工程:砌筑检查井13座、出水口尾水119座;干沟清淤4350m、支沟清淤5230m、斗沟清淤3622m、农沟回填*m。

  (四) (略) 工程:

  1. (略) :铺设碎石田间道2923.90m。

  2. (略) :铺设 (略) *.00m。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1.农田防护林工程:病死树伐除及田间树木栽植各4383株。

  2.标识防护工程:新建标识牌1座。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土地平整、灌溉、排水、 (略) 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5月-2026年4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3587.*元,其中工程费3171.*元,其他费415.*元。

  资金来源:惠农区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资金。

  八、有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惠农区庙台乡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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