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3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名称: 2024年3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索?引?号: */2024-* |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 |||
产生日期: 2024-03-21 | 发布日期: 2024-03-21 | 废止日期:有效 | ||
内容概述: 审批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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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吨扩散板项目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威克医疗微创外科新产品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西湖 (略) 南侧、 (略) 以西 3:建设单位:常州 (略) 4:项目概况:企业由于发展需要,拟投资*万元,购置10亩工业用地,在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西湖 (略) 南侧、 (略) 以西,新建厂房面积约为*平方米;购置穿刺器自动装配生产线、腔镜组件自动装配生产线等约142台/套设备,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微创外科新产品*套的生产规模。项目于2023年03月16日取得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代码:2102-*-89-01-*,备案证号:武经发管备[2023]51号)预计2024年10月建成投产。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制纯水浓水和纯水清洗废水。 生活污水、制纯水浓水和纯水清洗废水的水质简单,经企业污水 (略) (略) 排入滨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尾水达标排放新京杭运河。 5.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3废气:本项目焊接和热封口工段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滤芯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废滤芯作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业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1、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信息名称: 2024年3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索?引?号: */2024-* |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 |||
产生日期: 2024-03-21 | 发布日期: 2024-03-21 | 废止日期:有效 | ||
内容概述: 审批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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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吨扩散板项目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威克医疗微创外科新产品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西湖 (略) 南侧、 (略) 以西 3:建设单位:常州 (略) 4:项目概况:企业由于发展需要,拟投资*万元,购置10亩工业用地,在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西湖 (略) 南侧、 (略) 以西,新建厂房面积约为*平方米;购置穿刺器自动装配生产线、腔镜组件自动装配生产线等约142台/套设备,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微创外科新产品*套的生产规模。项目于2023年03月16日取得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代码:2102-*-89-01-*,备案证号:武经发管备[2023]51号)预计2024年10月建成投产。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制纯水浓水和纯水清洗废水。 生活污水、制纯水浓水和纯水清洗废水的水质简单,经企业污水 (略) (略) 排入滨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尾水达标排放新京杭运河。 5.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3废气:本项目焊接和热封口工段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滤芯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废滤芯作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业处置。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 1、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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