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发改初设字〔2024〕6号关于都昌县多宝乡集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都发改初设字〔2024〕6号关于都昌县多宝乡集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都发改初设字〔2024〕6号 关于都昌县多宝乡集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都发改初设字〔2024〕6号
关于都昌县多宝乡集镇改造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都昌县多宝乡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复都昌县多宝乡集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多府发〔2024〕3号)和《都昌县多宝乡集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略) 《关于<都昌县多宝乡集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九工咨字〔2024〕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项目代码:2304-*-04-01-*)。
项目单位为:都昌县多宝乡人民政府。
一、项目建设地点:多宝乡集镇。
二、主要建设规模与内容:根据现状,鄱路主 (略) 长1923米、鄱路支线1 (略) 长307米、 (略) (略) 全长约620m, (略) 断面保持一致;车行道及停车位(沥青混凝土)面积为*.4平方米,人行道面积为*.1平方米。道路沿线配套建设交通标线2111.2 平方米,交通标志32套。新建 d300~d800mm雨水管2330米,新建雨水口97座、雨水检查井65座、沉泥井22座,雨水口加固97座,雨水检查井加固65座,检查井加高10座;新建 DN200~DN300给水管963米,新建蝶阀井9座、排气阀井1座、排泥阀井1座、排泥湿井1座,设置室外地上式消火栓9座。 (略) (略) 灯95盏,敷设电线及电缆2698米, (略) 灯控制箱2座。
三、评审意见:
(一)道路专业
1、补充可研批复及执行情况说明、用地预审、规划等前置性文件;
2、补 (略) 技术评价、道路结构形式、地上地下管线说明;
3、完善交通量预测相关内容;
4、 (略) 平面设计、纵断面设计说明,路面结构设计及相关计算书;
5、完善平面图、图上标注交叉口转弯半径;
6、 (略) 面结构设计;
7、复核横断面布设,非机动车道宽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8、 (略) (略) 相交处过渡设计、不同横断面过渡段设计;
9、补充人行道车档设置位置;
10、复核标志标线设计,断面变化处增设标志;
11、补充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
12、结合本项目进行交通量预测, (略) ,支路,文本预测结论 (略) ;
13、推荐方案 (略) 面,计算 (略) 面,后 (略) 面结构层也与设计方案不对应;
14、应说 (略) 上有地下室。
(二)园林专业
1、补充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分析;
2、补充本 (略) 设计专篇;
3、调整部分苗木的种植密度,优化植物组团设计;
4、调整部分乔木的分文点高度;
5、明确竣工后绿化管养执行的标准;
6、 (略) 绿化断面图。
(四)给排水专业
1、补充拟改造项目现状及规划的给水、雨水、 (略) 情况;
2、在给水平面图、排水平面图上清晰表达本次设计内容;
3、补充给排水工程计算书。
(四)电气专业
1、补充 (略) 路灯、地下管线等介绍;
2、弱电工程应说明具体位置、长度等内容;
3、广场景观灯40W偏大,建议调整;
4、完善主要设备材料表、增加配电箱;
5、 (略) 用电容量,明确是否增设变压器。
(五)概算
复核工程量及计价依据,调整工程建设其他费,优化投资概算;
1. 按信息价调整砼、砂、石、管线、苗木等价格;
2.标线、 (略) 缘石(50*10*15) 、岛柏滑滑梯、垃圾箱、座椅等单价偏高,请复核;
3.停车位粘层工程量多计,交通工程、铺装工程等拆除工程量未见相关图纸,停车位车挡只寸不详,请复核并完善;
4.安装工程碳素波纹管、被锌钢管、铜芯电缆、路灯、照明接线井井盖、通信人孔井、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等单价偏高复核;
5.穿刺线夹与设计图纸不符,请复核;
6复核挖填方及外运工程量,复核拆除工程量;
7.复核工程建设其他费月, 建议建设单位管理费按1%计取,建设监理费按1. 2%计取,勘察设计费按2.5%计取,预备费按3%计取,其余费用建议取消,如实际发生提供相关依据。
四、工程概算:
总概算为2357.*元,其中建安费用2189.*元,工程预备费65.*元,其他费用102.*元,依据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都府办抄字〔2023〕71号)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财政(国控集团)据实统筹安排(都财办〔2023〕20号)。
五、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都昌县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的要求,按照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六、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1:都昌县多宝乡集镇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附件2:都昌县多宝乡集镇改造项目概算表
都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
都发改初设字〔2024〕6号 关于都昌县多宝乡集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都发改初设字〔2024〕6号
关于都昌县多宝乡集镇改造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都昌县多宝乡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复都昌县多宝乡集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多府发〔2024〕3号)和《都昌县多宝乡集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略) 《关于<都昌县多宝乡集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九工咨字〔2024〕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项目代码:2304-*-04-01-*)。
项目单位为:都昌县多宝乡人民政府。
一、项目建设地点:多宝乡集镇。
二、主要建设规模与内容:根据现状,鄱路主 (略) 长1923米、鄱路支线1 (略) 长307米、 (略) (略) 全长约620m, (略) 断面保持一致;车行道及停车位(沥青混凝土)面积为*.4平方米,人行道面积为*.1平方米。道路沿线配套建设交通标线2111.2 平方米,交通标志32套。新建 d300~d800mm雨水管2330米,新建雨水口97座、雨水检查井65座、沉泥井22座,雨水口加固97座,雨水检查井加固65座,检查井加高10座;新建 DN200~DN300给水管963米,新建蝶阀井9座、排气阀井1座、排泥阀井1座、排泥湿井1座,设置室外地上式消火栓9座。 (略) (略) 灯95盏,敷设电线及电缆2698米, (略) 灯控制箱2座。
三、评审意见:
(一)道路专业
1、补充可研批复及执行情况说明、用地预审、规划等前置性文件;
2、补 (略) 技术评价、道路结构形式、地上地下管线说明;
3、完善交通量预测相关内容;
4、 (略) 平面设计、纵断面设计说明,路面结构设计及相关计算书;
5、完善平面图、图上标注交叉口转弯半径;
6、 (略) 面结构设计;
7、复核横断面布设,非机动车道宽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8、 (略) (略) 相交处过渡设计、不同横断面过渡段设计;
9、补充人行道车档设置位置;
10、复核标志标线设计,断面变化处增设标志;
11、补充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
12、结合本项目进行交通量预测, (略) ,支路,文本预测结论 (略) ;
13、推荐方案 (略) 面,计算 (略) 面,后 (略) 面结构层也与设计方案不对应;
14、应说 (略) 上有地下室。
(二)园林专业
1、补充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分析;
2、补充本 (略) 设计专篇;
3、调整部分苗木的种植密度,优化植物组团设计;
4、调整部分乔木的分文点高度;
5、明确竣工后绿化管养执行的标准;
6、 (略) 绿化断面图。
(四)给排水专业
1、补充拟改造项目现状及规划的给水、雨水、 (略) 情况;
2、在给水平面图、排水平面图上清晰表达本次设计内容;
3、补充给排水工程计算书。
(四)电气专业
1、补充 (略) 路灯、地下管线等介绍;
2、弱电工程应说明具体位置、长度等内容;
3、广场景观灯40W偏大,建议调整;
4、完善主要设备材料表、增加配电箱;
5、 (略) 用电容量,明确是否增设变压器。
(五)概算
复核工程量及计价依据,调整工程建设其他费,优化投资概算;
1. 按信息价调整砼、砂、石、管线、苗木等价格;
2.标线、 (略) 缘石(50*10*15) 、岛柏滑滑梯、垃圾箱、座椅等单价偏高,请复核;
3.停车位粘层工程量多计,交通工程、铺装工程等拆除工程量未见相关图纸,停车位车挡只寸不详,请复核并完善;
4.安装工程碳素波纹管、被锌钢管、铜芯电缆、路灯、照明接线井井盖、通信人孔井、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等单价偏高复核;
5.穿刺线夹与设计图纸不符,请复核;
6复核挖填方及外运工程量,复核拆除工程量;
7.复核工程建设其他费月, 建议建设单位管理费按1%计取,建设监理费按1. 2%计取,勘察设计费按2.5%计取,预备费按3%计取,其余费用建议取消,如实际发生提供相关依据。
四、工程概算:
总概算为2357.*元,其中建安费用2189.*元,工程预备费65.*元,其他费用102.*元,依据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都府办抄字〔2023〕71号)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财政(国控集团)据实统筹安排(都财办〔2023〕20号)。
五、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都昌县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的要求,按照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六、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1:都昌县多宝乡集镇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附件2:都昌县多宝乡集镇改造项目概算表
都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